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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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
审查认可评审细则
一、机构与人员
评审意见
基
序号 评 审 内 容 符 不 不 问题与建议
本 符 适
合 符
合 用
合
有上级部门批准的机构设置文件。机构为独立法
人,非独立法人的需有法人授权。检测业务独立,
1. *
独立对外行文,独立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的财务
帐户或单独核算。
内设机构应有业务管理、检测技术等部门,各部门
2.
职能明确,运行有效。
有组织机构框图。标明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及相互
关系、负责人姓名和职称。如部级质检机构为某一
3.
组织的一部分时,应标明与相关部门在管理、技术
运作和支持服务等方面的关系。
有机构主管部门的公正性声明,确保检验工作不受
4.
外界因素干扰,保证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
有机构公正性声明,不受任何来自商业、经济等利
5. 益因素的影响,保证检验工作的独立性、保密性和
诚信度。
配备与检验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
6. * 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 70%,
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 30%。
机构正副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任命与
7. * 变更应有农业部质量标准主管部门的备案批复和
上级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件。
8. 机构主任应由承建单位的负责人之一担任。
技术负责人应由机构负责人之一兼任。技术负责
人、质量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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