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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投资
业务风险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2
号:风险责任人》及相关规定,现将境外投资业务风险责任
人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风险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一)行政责任人霍联宏,男,1957 年出生,中国太平
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太保资产董
事长,太保寿险董事,太保产险董事,太保安联健康险董事。
大学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
专业责任人徐蓁,女,1973 年出生,中国太平洋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
位。
(二)无受金融监管机构及工商和税务等部门行政处罚
或撤销任职资格的历史情况。
二、风险责任人最近10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一)霍联宏,现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太保资产董事长,太保寿险董事,太
保产险董事,太保安联健康险董事,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
日内瓦协会会员。曾任太保产险董事长,中国太平洋保险公
司海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重庆分行办公室
副主任,海南分行保险部负责人等。
徐蓁,女,现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部总经理。1998 年进入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工作,先后从事财务管理、预算管理、
偿付能力管理、资产负债管理;2009 年起作为公司ALM 小组
主要成员,牵头组织战略资产配置方案制定、战术资产配置
范围制定及投资业绩评估等工作,曾作为核心人员参与太保
集团A 股、H 股上市。
(二)无社会兼职情况。
三、专业责任人的专业资质
(一)专业责任人的专业资质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无担任其他投资业务专业责任人。
四、中国保监会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
我公司承诺: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
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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