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任务分配表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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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固镇县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任务分配表
单位名称
目标任务数(例)
备注
新马桥镇
10
刘集镇
10
王庄镇
8
杨庙乡
11
濠城镇
7
连城镇
10
任桥镇
10
湖沟镇
12
仲兴乡
8
石湖乡
8
城关镇
16
合 计
110
附件二
2014年固镇县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贫困精神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状况,使其得到及时治疗,促进康复,减轻对社会和家庭生活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4年,为全县64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每人提供10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
二、资金来源
每人每年1000元的药费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与县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
三、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常年服用精神病治疗药物的精神残疾人;
(二)拥有我县户籍并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和低保证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的精神残疾人。
四、审批程序
(一)补助对象申请
补助对象本人及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申请审批表》,同时出具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低保证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2.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诊断证明材料。其中应有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诊疗记录。
3.1000元以上药费发票(或附有药品名称的购药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包括购买基本精神药物、辅助性药物和化验检查等费用。
(二)补助对象审批
1.县残联对补助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与核定。对符合条件的,在《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及时将审核汇总材料报县财政部门复核。
2.县残联每年要对贫困精神残疾人的人员变化情况进行核查年审,及时对受助对象进行调整。
五、资金拨付
县财政部门根据县残联提供的审核汇总材料进行复核后,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并注明“精补”。
六、措施和要求
(一)组织领导。各乡镇残联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要建立公示等相关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使真正贫困的精神残疾人得到药费补助,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金管理。残联系统要配合财政部门用好、管好项目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宣传发动。残联系统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以省、市实施的一系列贫困精神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为契机,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精神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受助精神残疾人康复典型事例,动员社会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努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资料管理。县、乡残联要将补助对象资料整理成一人一档,并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汇总表》,以备核查。
(五)检查指导。县残联定期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基层进行整改。
附表:2014年固镇县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任务分配表
附表:
2014年固镇县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任务分配表
单位名称
任务(人)
补助标准(元/人)
补助金额(元)
王庄镇
40
1000
40000
新马桥镇
50
1000
50000
连城镇
50
1000
50000
石湖乡
42
1000
42000
刘集镇
45
1000
45000
濠城镇
28
1000
28000
城关镇
110
1000
110000
仲兴乡
50
1000
50000
任桥镇
40
1000
40000
湖沟镇
90
1000
90000
杨庙乡
95
1000
95000
合 计
640
6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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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2014年固镇县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与补助标准
2014年,为全县85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救助,或适配辅助器具。其中:
??? 1.听力语言残疾儿童:人工耳蜗项目(2人):为每名聋儿配发人工耳蜗产品1套,提供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费12000元,术后一学年(10个月)康复训练经费14000元;助听器项目(2人):为每名聋儿配发助听器2台,提供验配和一年内的调试费用6000元,一学年(10个月)康复训练经费12000元。
??? 2.肢体残疾儿童(2人):为每名肢残儿童实施矫治手术,补贴手术费10000元,提供术后康复训练费6000元、矫形器装配费1200元。
3.脑瘫儿童(3人):为每名脑瘫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费12000元,矫形器装配费1200元。
4.孤独症儿童(5人):为每名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费12000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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