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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主任职责.docx

发布:2019-04-10约小于1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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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主任职责 1. 科主任是科主任负责制的行为人(责任者),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在院长/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并完成本科的临床检验、教学、科研、继续医学教育及行政管理工作。 2. 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期总结汇报,达到医院的目标和标准。 3. 按医院要求,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临时指令性任务。 4. 在工作中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国家发布的有关民法、刑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教育。 5. 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可组织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 6. 抓好科室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不定期检查科内人员的工作质量,努力开展各项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7. 制定不同层次人员的再教育计划,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调动、任免、晋升、奖惩意见。 8. 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应用新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督促本科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基金课题,并协调医疗工作与科研工作之间的关系。 9. 确定本科人员的轮岗和值班。 10. 管理并合理使用医院指定部门保管和使用的各种设备和器械,避免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 11. 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12. 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13. 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在科主任长期外出时,经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同意,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14. 应具备的条件和任职资格(试行) 14.1 工作资历: 14.1.1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3年。 14.1.2 具有副高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6年。 14.1.3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10年。 14.2 工作能力: 熟悉临床实验室的常规检验及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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