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炉除尘系统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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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标书编号:120307
招标设备:电炉除尘系统
招标人: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03月12日
目 录
招标书………………………………………………………………………………3
投标须知……………………………………………………………………………4
合同一般条款………………………………………………………………………11
合同书格式…………………………………………………………………………15 附件:履约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格式)…………………………………………17
评标办法、中标及合同授予标准…………………………………………………18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21
第一章 招 标 书
1、标书编号:120307
2、招标内容:电炉除尘系统(详见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3、招标货物技术要求及交货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供方确定,运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到 站: 盐城
交货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上冈产业园江动工业园区
收货单位: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需方(招标人)与供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合同生效后,需方在15天内支付占合同总金额30 %的预付款;在供方处预验收合格且设备到需方工厂支付30%。在项目竣工终验收合格,正常批量生产30个工作日无质量问题,并供方开具合同总价发票(含17%增值税)后,需方在15天内支付占合同总金额30 %的验收款;设备正常运行12个月并终验收合格后,需方在20天内付清占合同总金额10 %的质量保证金。货款都是承兑汇票。
6、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3 月28 日上午9:00
7、开标时间: 2012年3 月 28 日上午9:00
8、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督查部(407室)
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9、开标地点: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督查部(407室)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10、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224001
电 话: 0515 传 真: 05151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整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开 户 行: 江苏省盐城市工行营业部
帐 号: 1109660109000000713
投标人在2012年3月27 日17时之前须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标时将有关凭证交工作人员核收,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书中所叙述的货物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招标人”、“需方”均系指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制造厂,如果该投标人本次中标,即成为“供方”。
2.3 “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要求,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手册及其他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供方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其他类似义务。
2.5 “天”指日历天数。
3. 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制造厂、代理商均可单独或联合国内外厂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
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招标货物的历史和业绩。
3.4 若招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3.5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也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得
5.1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后不退。
5.2 招标文件售价壹佰元整
5.3 来人、来函均可购买标书,来函购买须将汇款(含特快专递费)底联传真至招标人,招标人按特快专递邮送。
6. 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规定了需要的货物、招标程序和合同一般条款,包括:
卷号 章节 标题
Ⅰ 第一章 招标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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