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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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从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应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这是财产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通过补偿,使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不允许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补偿原则的实现方式通常有现金付、修理、更换和重置。
保险人在运用补偿原则时,应掌握几个限度:经济补偿应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此外,补偿原则还有分摊原则、代位求偿原则、委付原则等派生原则。
保险合同应当是要式合同,在保险人签发保单时成立,但投保人支付了保险费的,在支付保险费时成立。合同成立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时合同生效,但合同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生效附加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应当是双方约定的时间,保险人在保单中单方面确定的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应溯及至支付保险费之时一、保险合同的变更 (一)定义: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其主体和内容的变更。 (二)主体的变更:保险合同当事人或关系人的变更。 1、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 ?????????????????变更原因:保险标的所有权、经营权发生转移 ???????????????????????????保险标的的用益权的变动 ???????????????????????????债务关系发生变化 2、人身保险合同主体变更:不涉及到保险标的的转移问题 ???????????投保人的变更:需经被保险人同意,报保险人核准 ???????????受益人的变更:需经被保险人同意,通知保险人 (三)客体的变更 原因:保险标的的价值增减变化,引起可保利益发生变化。 (四)保险合同的内容的变更:合同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变更 二、保险合同的解除 (一)解除的形式:法定解除;协议解除 (二)法定解除:合同当事人的一种单方解除权。??????????? 1、投保人解除:?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感到合同的履行已无必要。 2、保险人解除:?投保人因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风险增加通知的义务 人身保险合同中年龄误告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中合同中止后2年内未恢复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 (三)协议解除 (四)解除的后果: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对原保险合同的溯及力 三、保险合同的终止 (一)定义:指某种法定或约定事由出现,致使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 (二)终止的原因 1、期限届满而终止 2、履行终止: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按照约定履行了全部保险金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 3、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消灭而终止。? 4、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部分损失、并且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而终止。 5、人身保险合同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终止。 (三)终止与解除的区别 1、直接原因不同 2、履行程度与法律效果不同 四、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一)保险合同解释的原则 1、文义解释 2、意图解释 3、以有利于非起草人的方式解释 (二)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协商和解 定义:在争议发生后,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进行磋商,双方都作出一定的让步,在彼此都认可和接受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消除纠纷。 自行调解:由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协商,达成和解,没有第三方介入。 一般调解: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从中调停。 一般调解对双方当事人不具约束力。 司法调解对双方当事人都具约束力。 优点:友好解决,节省手续及费用,节省时间。?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一个经济生活中的概念,也可以称为契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定义,合同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也称为保险契约,是商业保险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协商,本着真实、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它是保险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保险合同成立;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保险所体现的经济补偿关系必须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才能得以实现。????人身保险合同则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人身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不可抗辩条款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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