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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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导读
“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项目背景
1992年为推动节能环保事业的发展美国环保署(EPA)推出了(ENERGY STAR)产品标识项目针对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的电脑和显示器获得标识的产品除了拥有与普通产品相同或更好的性能外在能耗这一关键指标上远低于普通产品消费者可以通过购买获得标识的产品节约能源支出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1996年美国环保署开始与美国能源部(DOE)合作进一步扩展了标识所覆盖的产品范围目前标识所覆盖的产品范围已经扩展到包括住宅暖通空调设备、主要家用电器、商用餐饮服务设备以及灯具在内的众多产品。根据美国环保署的报告通过选择使用标识产品美国在20年节省了约亿美元的能源支出温室气体排放。鉴于取得的巨大成绩目前全球已有七个国家或地区参与了美国环保署推动的计划分别为美国、加拿大、日本、台湾、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欧盟。除了创造巨大的环境效益外企业可以通过美国政府针对项目的以确保只有符合要求的产品才能获准得到“能源之星”标签。制造商必须
二、对“能源之星”实验室的认可要求
1.EPA对“能源之星”实验室的要求
EPA承认的认证机构对产品进行“能源之星”认证时,产品性能的检测结果必须来自于EPA授权的实验室。该实验室应由EPA承认的认可机构认可,并按ISO/IEC17025运行,同时还应遵守“‘能源之星’实验室的要求和准则”,承担相关义务,并为每个认可的“能源之星”测试方法制定作业指导书。EPA对承认的认可机构也提出了与之相关的要求,并要求认可机构遵守“‘能源之星’认可机构的要求和准则”。
实验室被EPA承认的认可机构认可为“能源之星”实验室后,应在EPA注册,由EPA批准成为EPA授权的实验室,至此,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才能被用于“能源之星”产品认证。实验2.CNAS“能源之星”认可专项方案
为推动我国实验室出具的“能源之星”检测结果被EPA接受,大幅降低实验室负担,有效促进我国相关产品的出口,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于2010年9月向EPA提交申请,并获得承认。自2010年9月30日起,CNAS正式在网站上公布可以开始接收“能源之星”实验室的认可申请,并于2012年12月14日正式发布《“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方案》。同时在CNAS网站上,CNAS也划出专栏公布获CNAS认可的“能源之星”实验室。至2013年4月28日止获CNAS认可的“能源之星”实验室共33家。
CNAS认可“能源之星”实验室流程图详见附录。
二、能力表述
部分获CNAS认可的“能源之星”实验室在EPA注册时不能顺利获得批准,主要都是因为能力表述的问题。为规范“能源之星”实验室表述,EPA发布《“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范围的填写要求》,将“能源之星”产品表述归为2类:灯具类产品和其他产品。对灯具类“能源之星”产品,实验室能力应按《”能源之星”灯具实验室认可指南》文件表述,必须涵盖文件中涉及的方法标准;对于其他“能源之星”产品,实验室能力应按相关产品的《“能源之星”产品检测方法》列表列出。
根据以上的要求,实验室在申请商用烤箱的“能源之星”项目时,应该明确具体申请的是哪一类烤箱,在CNAS“能源之星”申请书的能力表中应清晰表述烤箱的类别,并针对分类分别表述各自的检测方法/标准要求。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商用洗碗机,显示器,成像设备,特别是照明产品。
灯具类产品
《“能源之星”灯具实验室认可指南》文件是给照明产品检测实验室、认可机构、认证机构及生产商参考的。实验室必须具备该文件中列出的各类产品的检测能力之后,才可以申请认可并最终获得EPA的注册。灯具类产品类别较多,该文件为各类产品列出了20个表格详细阐明各产品需检测的参数以及参考的标准。实验室除需具备各个表格中列出的检测能力外,还需注意文件中文字部分的内容;即实验室申请部分产品检测能力时除检测方法需列出外,还需列出文件中涉及的规范要求。如文件中3.3装饰灯具要求中提及实验室认可范围除包含《“能源之星”对装饰灯串测试方法和被选标准的要求》v1.5附录A中所列的方法外,还应包含《“能源之星”对装饰灯串的要求》。另外,实验室检测能力的表达还应按照1中所述,根据《“能源之星”灯具实验室认可指南》文件对检测方法的要求列出所有相关参数及对应的检测能力。
以紧凑型荧光灯为例,其检测能力范围应按下表的示例列出。
“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导则(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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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
证书
列入
“能源之星”产品清单
实验室
审核
检测
认证机构
生产商产品
认可
授权
申请
授权
注册
请
权
认可机构
建立、维护
EPA
承认
获认可资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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