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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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总则1
4 机构与职责1
5 技术监督内容5
6 技术监督的计划6
7 技术监督的实施7
8 评价与考核9
9 附则10
附 录 A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技术监督预警管理办法 11
附 录 B 技术监督季报格式 38
附 录 C 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信息速报 46
附 录 D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动态检查管理办法 47
前言
电力技术监督是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厂安全、经济、环保运行的重要基础。为了加
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管理体系,根据国家发改委《电力技
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 )和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所属电力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管理的主要依据。
本办法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提出。
本办法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归口并解释。
本办法起草单位: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本办法批准人:乌若思。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以下简称“技术监督”)
管理工作的机构职责、工作范围、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电力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文件,对于本办法的应用是不可缺少的。对于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引用的这一版
本对本办法有效。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其修正案)均适用于本制度。
DL/T 1051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3 总则
3.1 技术监督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督管理网络,确保国家及行业
有关技术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指令畅通,通过有效的手段,及时发现
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提高发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最终保证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及相
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3.2 技术监督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超前预控、闭环管理”
的原则,建立以质量为中心,以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为依据,以计量、检验、试验、监测
为手段的技术监督管理体系,对电力规划、建设和生产实施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
3.3 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应按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标准开展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履行相应的技
术监督职责。
3.4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及发电企业 (含新、扩建项目),各区域公司、
产业公司及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4 机构与职责
4.1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区域公司、产业公司,第三
级为发电企业。集团公司委托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热工院”)对集团公司系统
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并提供技术监督管理技术支持服务。
4.2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
成立以主管生产(基建)的领导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技术监督网络,
设置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负责日常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包括本企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表、
总结等的收集上报、信息的传递、协调各方关系等。已投产电厂技术监督工作由生产管理部门归口
管理,新建项目的技术监督工作由工程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4.5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4.5.1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制定、修订华能集团公司
相关技术监督规章制度、标准;
4.5.2建立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体系,落实技术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协调解决技术监督管理
工作各方面的关系;
4.5.3 负责监督与指导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技术监督工作,按照技术监督动态检查管理制度的规定,
对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4.5.4 开展技术监督目标管理,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组织召开集团
公司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研究技术监督工作;
4.5.5 负责集团公司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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