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制度-.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 PDKJ-CG-001
1.总则
1.1 目的
为使本公司原材料的外采购作业有所遵循,及时提供适质,适量,适价的原材料,特制定本制度。
1.2 范围
凡大宗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设备、零件、器材、办公用品等采购业务中,有关询价、议价、采购等作业,均适用本制度。
1.3 采购部门及权限的划分
1.3.1 公司原材料的采购计划、价格、策略等均由采购部决议(原则上按照物美价廉、货比三家)。
1.3.2 临时的、紧急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采购部负责询价,呈总经理签准。
1.3.3 具体采购业务由采购部负责执行,而特定仪器、设备之采购须由请购部门主管和技术人员参与技术、价格、质量等方面的审定。
1.4 采购工作基本原则
1.4.1 采购委员会是公司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的最高决策机构。
1.4.2 公司的总经理是采购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最高执行者。
1.4.3 公司的财会部门必须对采购业务与采购委员会会议决议是否相符,予以充分的反映和监督。
1.4.4 品管部门必须对购入生产用原料的质量予以全过程的监控。
1.4.5 采购部门必须根据采购委员会的会议精神,多途径,少环节,货比三家,适时,适质,适量,适价保证原材料的供给。
1.4.6 采购委员会会议须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例如,根据年、季、月销售和生产目标应定期举行;根据原材料的采购特点及资金调度情况应不定期的举行。
1.4.7 采购部门必须定期作出市场,供货,存货,采购等分析,并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