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第七届阳光体育运动2013年毽球比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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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第七届阳光体育运动2013年毽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长安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长安大学体育部(系)。
三、协办单位:体育系团总支、学生会。
四、比赛时间:2013年12月9-16日。
五、比赛地点:渭水校区东区毽球场(田径场看台前方)。
六、竞赛项目:混合团体赛,包括:女子双人、男子双人、男女混合双人、女子三人、男子三人共5个单项。
七、参加单位:校属各学院、系。
八、参加办法:
(一)以学院(系)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经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各学院、系在籍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三)每单位可报1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子、女子运动员各6~9人,比赛时运动员不得兼项场胜制,每场胜
1、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场数;
2、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的净胜局数;
3、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的净胜分数;
4、抽签。
十、比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比赛规则
1. 比赛场地
毽球比赛场地为长方形,长11.88米、宽6.1米(如下图所示)。
2. 比赛得分、局分和计胜方法
2.1 比赛得分
2.1.1 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得分即或发球权。
2.1.2 不论发球权在何方,胜一球即得1分。
2.1.3 一方发球失误、接发球失误或出现犯规现象,对方得1分。
2.2 比赛局数
2.2.1 每局15分,最高比分21分。
2.2.2 先得15分的队胜一局。
2.2.3 当出现14:14时,一方领先2分胜该局。
2.2.4 当出现20:20时,先获21分的一方胜该局。
2.3 一场比赛
一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获得两局胜利为胜一场。
3. 位置
双方队员必须站在本方场区内 发球位置
和场区比赛前发球发球发球失误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判为发球失误:
队员发球时,踏及端线或发球区线及其延长线球未过网、触网或触及标志杆球从网下穿过球从标志及其延长高度以外过网球触及任何障碍物,或在进入对方场区前触及本队队员球落在界外裁判员鸣哨后球坠落在
7.2 重发球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须重发球:
在比赛进行中,球挂在网上(最后一次击球挂网除外)在比赛进行中,毽毛和毽垫在飞行时脱离在裁判员鸣哨之前发球在比赛进行中,其他人或物品进入场区击球与。。
球明显地停留在队员身体的任何部位。
暂停
暂停时,场上队员不得场每局比赛中,每队可以要求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不超过30秒。触网比赛进行中队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及两标志杆以内的球网。
触及标志杆或标志杆以外的球网、网柱、网绳或其他物体。
进入对方场区和空间
比赛进行中,身体任何部位。
比赛进行中,除脚以外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中线越过中线。
中断比赛长1人(左臂应佩带明显标志)赛前,各队应将参赛队员(包括替补队员)的姓名、号码登记在记分表上。未登记的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14.2.1 抽签前,参赛队员名单经确认后不得更换。
14.2.2 比赛期间,教练员、替补球员和队医应坐在指定的球队席区。比赛中,只允许1名教练员坐在球队席区,在运动员休息时进行指导,包括在运动员去卫生间或更衣时亦可进行指导。
14.2.3 在非指导时间内进行指导或干扰比赛,则按三级处罚制处理:(1)警告;(2)罚分;(3)令场上教练离场、取消临场指导的资格后不允许其他人员替换。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录取前8名,颁发奖牌、证书。获得前两名的队伍颁发“一等奖”,获得三、四名的队伍颁发“二等奖”,获得第五名至第八名的队伍颁发“三等奖”。获得前8名的队分别按45、35、30、25、20、15、10、5进行计分(5倍计分),比赛得分计入所在学院的下一年度的“校长杯”积分。tytsdu@,纸质版交至于领队、教练联席会。
指导教师:冯老师、耿老师 联系电话13488125740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长安大学第七届阳光体育运动2013年毽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 学院(系)(盖章)
领队: 教练员:
运动员:
男子 女子 序号 姓 名 序号 姓 名 1 10 2 11 3 12 4 13 5 14 6 15 7 16 8 17 9 18
单位负责人(签字): 医务单位体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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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线
端线
发球区线
限制线
限制线
中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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