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申请表格精编.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 基本信息
名 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无需填写本栏。)
经营者信息
姓 名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 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经营场所
省 市 县(HYPERLINK /view/175012.htm市/HYPERLINK /view/267478.htm区) 镇(乡/街道)
路(村/社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开业登记
备选字号
(请选用不同
的字号)
1.
2.
申请使用名称,但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备选字号”栏。
经营范围
从业人数
人
资金数额
万元
组成形式
□ 个人经营
□ 家庭经营
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及
身份证号码
□ 变更登记
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 备案
备案事项
□ 增加参加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 □ 减少参加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信息
备案内容
家庭成员姓名
家庭成员证件名称及号码
□ 增加 □ 减少
□ 增加 □ 减少
□ 注销登记
清税证明文号
组成形式
□ 个人经营 □ 家庭经营
注销原因
备 注
□ 申请人声明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经营者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1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 片
电子邮箱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职业状况
文化程度
经营者
其他信息
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无需填写本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民 族
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填写以下栏目。
证件名称
证件有效期
证件号码
香港居民
□
1.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
澳门居民
□
1.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
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
台湾居民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台湾农民
□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台湾居民身份证件
3.台湾农民身份证明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注:1.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住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须
填写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信息;
2.在选择的类型的“□”中打“√”,同一栏中涉及两种以上身份证件的,只需选择提交一种;
3.申请登记为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台湾农民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加入台湾农
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只需提交一种);
4.各类身份证件复印件另附。
附表2
承诺书
(登记机关名称):
你局已告知本申请人商事登记相关后置许可事项和许可部门,并可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阅《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许可事项目录》。本申请人郑重承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时到许可部门办理涉及商事登记后置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前不开展相关后置许可事项经营活动。
申请人签署:
年 月 日
注: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其中,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签字。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申请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和有关事项备案。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个体工商户不使用名称的,无须填写“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栏。
3、“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无须填写;申请变更、注销登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