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院综合评估细则(定稿)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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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学生德、智、体综合评估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和各项管理工作,促进全院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为学生干部的选拔、学年度的先进称号的评定,学生入团、入党、学年鉴定、毕业鉴定、毕业分配、奖学金等级的评定等提供重要的依据。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手册
《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分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领导小组组长:学院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院院长、副院长、团总支书记
成 员:政治辅导员、学院秘书、团学会主要干部。
评估小组:各班上届与本届团支部书记、班长和学生代表(学生代表要求: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由班上推荐或选举3——5名)。
二、综合评估的总体结构和各项指标的权重系数
德育素质
15% 智育素质
60% 体育素质
10% 15% 奖 惩 总分加减 基础分60 附加减分 学习成绩
体育成绩
早操成绩 课外活动
加
分 减
分
三、评分要求
1、根据每个学生一学期的表现和取得的成绩,分别就德、智、体、课外活动等四方面逐项进行评分,有关项目分别与学校学年度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挂钩。
2、学期综合评分:每学期开学三周内将评出上一期学生德、智、体综合评估分,并作为院上评定奖学金等级和评选校级各项优秀称号的重要依据。
3、学生有权复查对本人学生德智体素质综合评估的成绩,可对有异议的地方提出申诉,待查证后予以解释或修正。凡评估小组成员在进行德智体素质综合评估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在本人综合评估成绩总分中扣5——20分,并视其情节和影响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四、评分细则
(一)德育素质(100分)——(最后得分=总分*15%)
德育成绩基础分6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最后的总分才是学生的德育成绩,最高分为100分。
1、加分项目
(1)在评估期内为班级活动做出突出贡献者,经评估小组协商后可加1—5分;
(2)有突出表现,受学院通报表扬者加3分,受校级通报表扬者加6分,更高层级就依次叠加3分;(通报表扬由团总支及党总支确定)
(3)学期班、团会全勤加8分(公假除外);
(4)早操及升国旗全勤加3分;
(5)规定的公区清洁任务全勤加1分。
(6)课堂考核全勤加12分
(7)其它加分项目
2、减分项目
(1)行为不检点,违反校园基础文明建设者视其情节扣3—6分;
(2)损坏公物视其情节扣2—5分;
(3)集体观念淡薄,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每次扣2分;
(4)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评教者,每次扣3分;
(5)打架斗殴、扰乱公共秩序者视其情节扣4分;
(6)在网上,制作、散布不良信息,造成极坏影响者,视其情节,扣5—10分。
(二)智育素质(100分)
智育成绩(不包括体育成绩和选修成绩)=所有科目平均分×60%, (考查科目成绩如果是等级,优:90分 良:85分 中:80分 及格:70分 不及格按50分计算)
注:专业见习成绩不纳入综合评估当中;如遇个别班级有专业方向划分的,视情况而定,由所在班级自行商量解决。
(三)体育素质(100分)
体育总分100分,占综合得分的10%。体育素质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体育成绩(50%)、早操成绩(50%)。(注:2、3年级不出早操后,体育成绩按80%计算。4年级没有体育课后,按三年级体育课成绩为基数70%计算)
1、体育成绩=体育课成绩×50%
2、早操成绩(50分)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干部每次扣2分;站操者每次扣1分;
(2)旷操每次扣2分,干部每次扣4分;
(3)学生干部在执行公务时,拒不配合者每次扣3分,干部每次扣5分。
(四)课外活动
课外活动无基础分,参加活动获奖越多分数越高,占综合得分的15%。
1、对学生平时参与各项活动的积极性和具体情况,作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入党和评定各项先进称号的重要参考依据,获奖者按相应等级加分,同一项活动同一时间获得采取就高原则得分。
2、参加各类活动(学校认可的活动)获奖,按如下规定得分:
活动获奖个人、集体加分表 特
等
奖 1
等奖
8 2等奖 3等奖 优秀奖
先进个人
(第4名) 第5名 第6名 第7名 第8名 国家级 40 35 30 25 23 21 19 17 15 市级 25 20 15 10 6 5 4 3 2 校级 15 10 8 6 5 4 3 2 1 院级 10 8 6 4 3 班级 4 3 2 1 注:班级比赛指院上组织的早讲、读书笔记等相关活动在班级内评比的。凡参加校级活动未获奖者,每次活动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汉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和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属于校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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