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讲课材料.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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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 纲;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 自2009年起,国家分四批开展试点,2012年7月1日起实现制度全覆盖。
截至2013年10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289.47万人,其中831.04万人领取养老金,累计基金结余126.96亿元。;表1: 2010-2013年10月全省参保情况表;2010-2013年10月全省参保情况图;表2:
2013年10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市参保情况表
;(一)政策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9〕13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1〕77号);(二)政策要点
1.基本原则
保基本: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低标准起步。
广覆盖:依靠广泛宣传和政策优惠,吸引广大城乡
居民参保,覆盖城乡全体适龄居民。
有弹性:适应城乡居民收入不稳定、收入差距大、
流动频繁等特点。
可持续: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
参保人的接受能力以及管理、服务、基金
安全等。;2.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3.筹资模式
除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外,参
加城乡居保的居民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
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
不少于15年。
;3.筹资模式
个人账户 = 个人缴费 + 集体补助 + 政府补贴(+利息)
(个人账户储存资金目前参考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3.筹资模式
待遇领取: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国
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参保居民,可以按月领
取养老金。;3.筹资模式
养老金待遇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A.基础养老金: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
元,以后会逐步提高。各地可适当提高。
B.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计发系数,全国人口平均余命为139个月);养老金计发方式;4.对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
(1)对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应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对于个人愿意缴费的,也可以缴费,与政府代缴的保费相加,合并为一个档次)
;4.对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
(2)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户父母参保,地方政府可适度提高缴费补贴。
(3)对于参保领取待遇的低保、五保人员,在审批或复核低保、五保资格时,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十二五”时期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4)对于参保领取待遇的优抚对象,其优抚待遇标准不变。
;注:居民怎样查询参保信息?
可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在线办事一栏中有“城乡居保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和验证码可进行查询,原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三)各地政策概况
1.有59个县(市、区)增设了缴费档次,最高档次为每人每年2000元。
2.有73个县(市、区)提高了参保缴费补贴标准,并对选择高档次缴费的,增加缴费补贴,最高达375元。;(三)各地政策概况
3.有54个县(市、区)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最高达每人每月120元(含中央补助的55元)。
4. 有21个县(市、区)对死亡的参保人员,发放丧葬补助费,最高为2000元加死亡人员生前8个月的养老金。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参保对象;参保人员;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参保人员;3.补缴流程
由应该或者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到村(社区)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填写《补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其他与正常缴费流程类似。;参保人员;1.生成《待遇通知表》;2.填写《参保表》、
《转入申请表》; 关于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说明: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县(市、区、旗)转移的,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应将其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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