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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丰华律师事务所.PDF

发布:2017-06-13约7.02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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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金 丰 华 律 师 事 务 所 地 址 :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 朗晴轩 2幢 2楼 电 话 :07GO一zs320B18 传 真 :0760-883058zs 广 东金丰华律 师事务所 关于 中炬 高新技术 实业 (集团)股份 有 限公 司 ⒛ 15年年度股 东大会 的法律 意见 书 致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股份公司 )⒛ 15 区 炬大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⒛16年 5月 12日 下午 14:30在 中山市火炬开发 火 “ ” ,广 金丰华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 本所 )接 受股份 厦四楼会议室召开 东 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宁律师和翁琦律师 (以下合称本所律师)出 席会议,并 (以 )、 民共和国公 》 《 人 证 中华 《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简称 《券法 依据 中华 (以 上 )、 证 监 理委员会 《市公司股东大会 《 法》 中国 券 督管 法》 下 称 公司 司 简 (集 (以 《司 》 《炬 新技术实业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简称 公 规则 和 中 高 )出 意 。 章程》 具本法律 见书 股份公司己向本所保证,股份公司所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 一 响 法 正 、 整,股份公司己向本所披露 切足以影 本 文件 本及副本均为真实 完 ,且无 何隐瞒、遗漏之处。 意 的 实和文件 任 律 见书出具 事 大 决议一起予以 法 意 股 公司的本次股东 会 所 师同意将本 律 见书随 份 本 律 之 的 用,未经本所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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