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OSM 01-2017化妆水企业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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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SM
浙江欧诗漫特种化妆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OSM 01—2017
代替 Q/OSM 01-2014
化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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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05 - 11 发布 2017 - 06 - 01 实施
浙江欧诗漫特种化妆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OSM 01—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 Q/OSM 01-2014 化妆水的修订,主要对如下内容进行了修改:
——引用文件修改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增加了GB/T 22731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对使用香精的要求;
——修改了卫生指标名称和指标要求。
本标准主要参照:QB/T 2660-2004 化妆水。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欧诗漫特种化妆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欧诗漫特种化妆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刚、张丽华、姚国英、何丹。
本标准自2002年7月首次发布,2008年7月第二次修订,2011年5月第三次修订,2014年6月第四次修
订,2017年5月第五次修订。
I
Q/OSM 01—2017
化妆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水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补充皮肤水分、营养、保湿、收敛皮肤等作用的化妆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 13531.1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GB/T 13531.4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相对密度的测定
GB/T 22731 日用香精
QB/T 1684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0号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3 要求
3.1 原料
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的香精应符合 GB/T 22731 的要求。
3.2 感官、理化、卫生指标
感官、理化、卫生指标应符合表 1的要求。
表1 感官、理化、卫生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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