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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和融资方式选择
摘要:本文通过对中小型外贸企业国际结算和融资现状的分析,找出其在国际结算和融资方式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中小型外贸企业;国际结算;融资方式
一、中小型外贸型企业存在的融资问题
(一)中小型外贸企业融资方式匮乏
传统融资方式除银行贷款外,还包括出口押汇、打包贷款等出口押汇就是指企业(信用证受益人)在向银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议付时,银行(议付行)根据企业的申请,凭企业提交的全套单证相符的单据作为质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参照票面金额将款项垫付给企业,然后向开证行寄单索汇,并向企业收取押汇利息和银行费用并保留追索权的一种短期出口融资业务。打包贷款也是一种银行贷款,是出口地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打包贷款的期限一般很短,出口商借入打包贷款后,很快将货物装船运出,在取得各种单据并向进口商开发汇票后,出口商通常前往贷款银行,请其提供出口抵押贷款,该银行收下汇票和单据后,将以前的打包贷款改为出口押汇,这时的打包贷款即告结束。所以打包贷款+抵押贷款=出口押汇。
(二)传统的融资方式对出口商的优惠不大、门槛高
银行贷款对于中小外贸企业来说难度太大,贷款利率过高,导致企业的利润大大减少。而且银行贷款对企业的信用要求过高,银行本身并没有对中小外贸企业的信用度有清楚地了解,只是会根据市场规则自主抉择。出口押汇具有追索权,对于出口商来说是不利的。其次出口押汇要求进口商所在地的经济形势稳定,无金融危机,而在时下正好是全球金融危机,这使出口押汇的难度更加大;对信用证的条款要求清晰且符合国际惯例,经银行认可无潜在风险,这样的要求过于主观。对出口商还是很不利。
除了银行贷款外,基本没有其他贷款途径。银行贷款是我国最重要的资金借贷方式,但是银行贷款的发展并没有赶上嘉兴中小外向型企业的发展,有种“供不应求”的感觉。企业找不到资金的来源,无法正常生产,很多好的企业被迫倒闭。正由于这种不协调的发展也减缓了嘉兴外贸业的发展。
企业除了银行贷款,唯一可以尝试的是民间借贷,虽然民间借贷比银行借贷利率要高得多,而且期限短。这些缺点并不是企业最为担心的,让企业最担心的是民间借贷并没有真正的合法化,这导致了很多遵纪守法的中小外贸企业不敢去尝试。
(三)企业融资成本日益增加
银行的贷款利率高,民间贷款更高,2015年各大商业银行公布商业贷款利率为6.15%(短期一年)。这个利率对于中小外贸企业来说,的确不是个很高的利率,而且最近各大商业银行有相继降低利率来刺激市场,但是贷款的门槛并没有很大的降低。相比之下,民间贷款的利率高得有些吓人,《财经》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浙江民间借贷月利率普遍超过4%,折算成年利率为48%。此前一般月利率2%或3%。而央行现行六个月以内年利率仅6.57%。民间短期借贷最高利率甚至已达到日息1%,折算成月利率为30%。
二、中小型外贸企业采取的对策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中小型外贸企业应开阔思路,从以下几方面改善和解决融资难题。
(一)采取新型国际结算和融资方式
1.国际保理
现在国际上比较流行的结算方式有国际保理、“福费廷”、出口汇票融资。 “国际保理”是国际保付代理业务的简称,在我国又称为承购应收账款业务。它是指出口商以商业信用形式如挂账、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时,“国际保理”商买进进口商的应收账款,并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优点在于:1)出口商对应收账款的保障。与汇付、托收、信用证等传统付款方式比较而言,进口商破产或拒付货款等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转由“保理”商承担,能有效地保护出口商的利益。出口商只要认真地履行了合同交货义务,就可以得到“保理”商100%的收取货款保障。如果进口商拒付货款或破产,“保理”商将于90天后按出口发票金额向出口商付款,并且由于“保理”商对付给出口商的全部款项没有追索权,因此而避免了出口商的呆账和坏账损失;2)能促进销售。由于“国际保理”商代出口商对进口商的资信进行调查和监督,克服了信息障碍,为出口商决定是否向进口商提供商业信用,以扩大商品销售,提供了准确的依据和信息数据。额度一经批准确立,出口商便可以放心及时出货,不需等待进口商开来信用证,既免除了烦琐手续,又回避了信用证业务中的不符点问题,加快了单据的流转,有利于出口商拓展海外市场、扩大出口。此外,由于“国际保理”收付货款方式是建立在赊销延期付款交易基础上,相当于出口商为进口商提供了进口信贷资金,有利于鼓励进口商增加进口。当然国际保理也存在缺点:1)进口商以产品争议而造成的拒付或迟付,保理商有权不承担支付货款;2)商业欺诈行为,进口商与保理商勾结,骗取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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