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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法律渊源.ppt

发布:2015-08-28约7.2千字共6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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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溯及力:法律对生效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的约束力。 在一般情况下,法律没有溯及力,也就是不溯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立法法》第八十四条)。中国《刑法》(1979年通过;1997年3月1日修订,1997年10月1日施行)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第三节 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节 法律渊源概述 二、法律渊源的类别 (四)两类法律渊源在法律实践中的关系。 3.当正式法律渊源的有关规范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多种解释的情况时,非正式的法律渊源可以被用来确定一种更加合理的含义或解释。 第一节 法律渊源概述 二、法律渊源的类别 (四)两类法律渊源在法律实践中的关系 4.当正式的法律渊源根本没有涉及案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时,如果必须要解决问题,就必然要依赖非正式的法律渊源。 第一节 法律渊源概述 二、法律渊源的类别 正式的法律渊源 非正式的法律渊源 经过法律实施者比如法官的综合 具体事务或案件 正式的法律渊源 非正式的法律渊源 (一)宪法 现行宪法是1982年修改通过的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分别四次通过了宪法的修正案,在1999年修正案中,“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了宪法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一、正式的法律渊源 (二)法律 这里的法律是狭义的,它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基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或调整具有根本性和全面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 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或称非基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或调整除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某一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一、正式的法律渊源 (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根据并为了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和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它是中国重要而且数量很大的一种法律渊源。行政法规规定国家行政管理事项。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一、正式的法律渊源 (四)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是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防建设和军事方面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军事规章是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的有关国防建设和军事方面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一、正式的法律渊源 (五)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其中,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可以根据授权制定一种特殊的地方性法规,即经济特区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一、正式的法律渊源 ※哪些是“较大的市”? “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1980年以来,已先后建立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厦门市和海南省5个经济特区。国务院1984年12月5日发文,批准唐山市、大同市、包头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吉林市、齐齐哈尔市、青岛市、无锡市、淮南市、洛阳市、重庆市;1988年3月5日批准宁波市;1992年7月25日批准邯郸市、本溪市、淄博市为“较大的市”。1993年批准苏州市、徐州市为“较大的市”。1997年重庆市升为直辖市。目前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有18个城市。加上其他两类“较大的市”,即“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中国目前一共有49个“较大的市”。 (六)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即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它们是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一、正式的法律渊源 自治条例,一般是指规定关于本自治区实行的区域自治的基本组织原则、机构设置、自治机关的职权、工作制度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它的作用相当于联邦制国家的州宪法。 单行条例,一般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和本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对于国家法律法规做出的变通或者补充规定,或者规定本自治区某一具体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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