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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根据线网规划,依据建设线路的客流特
征、运量等级和速度趴标等进行功能定位,确定工程规模、运营规模
和效益规模。其项目构成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模式和客运需
求.
第十五条城市轨道交通新线建设的运营规模,按线路远期单向高峰小
时客运能力,划分为四个类别、三个量级。各级线路相关技术特征宜
按表1的规定确定。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设计年限按项目建成通车年为基准年,可分为初
期、近期和远期.初期为建成通车后第3年;近期为第10年;远期为
第25年。建设项目的设计运能,应根据各设计年限的客流预测,对客
流特征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后合理确定。
第十七条每条线路的客流预测应按初期、近期和远期设计年限,对相
应建成范围,分别测试;若一条线路分段建设,每段通车时间相距3
年以上,应按不同项目实施。后期实施的项目,设计年限应按后期项目
建成通车年为基准年,重新推定初期、近期和远期设计年限,进行全
线客流预测.
第十八条客流预测应以居民出行和相关交通调查的成果为基础,并应
保证其成果的时效性和可用性,不宜大于5年,否则应补充其他有效
措施。客流预测的方法、计算模型以及采用的相关参数,应预先经过
实例验证其可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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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线网规划阶段客流预测。
(一)线网总量预测: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分析城市
现状和规划区域OD客流;分析和确定远景线网规划承担的客运总量
及在公交总量中分担的比例、平均运距、客流负荷强度等相关指标,
并在全线网范围内按总量控制原则,进行各线客流总量预测。
(二)线路客流预测:以远景线网客流总量为基础,预测各条线路的全
日客流(双向)总量、分段断面流量(图),全日平均运距和客流负荷
强度等相关指标进行总量控制分析。并估测各线高峰小时单向最大断
面流量。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按每一条线路项目的设计年限进行初期、
近期和远期的客流预测,预测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客流预测可参照执行.
(一)线网客流预测:在远景线网规划阶段客流预测基础上,预测项
目远期设计年限建成的线网规模的全日客流总量、各条线路的全日客
流总量和客流负荷强度;并对各条线路的客流进行总量控制与分析。
(二)线路客流预测:预测全日客流量和各小时段的客流量及其比例、
全日和高峰小时的平均运距及平均客流负荷强度、全日各级运距(每
2km分级)的乘客量。
(三)车站客流预测:预测全日和早、晚高峰小时的各车站上下行的乘
降客流、站间断面流量以及相应的超高峰系数;在大型社会活动期间
或节假日、双休日,对具有突发客流的特殊车站,应单独作特别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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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OD客流预测:预测全日、高峰小时的各车站站间OD;对跨
越不同区域的线路,应进行各区域的内外OD客流预测,并对客流特
征进行分析。
(五)换乘客流预测:预测全日和高峰时段的各换乘车站(含支线接
轨站)的换乘客流量及占车站总客流量的比重进行预测。并应预测相
关线路之间、不同方位和方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