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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 建设工程经济 冯彬 精讲通关45.pdf

发布:2017-05-20约8.81千字共1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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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经济 精讲通关 主讲老师:冯彬 (八)竣工结算方法 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 1.竣工结算的程序 (1)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书 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书,经发包人催促后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的, 发包人可以根据已有资料办理结算。 (2 )发包人进行结算审核 1)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对。合同中对核对时间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按下表中的时间进行核 对并提出核对意见。 工程竣工结算核对时间表 工程竣工结算书金额 核对时间 l 500 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书之日起20 天 2 500 万~2000 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书之日起30 天 3 2000 万~5000 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书之日起45 天 4 5000 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书之日起60 天 2 )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在合同约定时间 内,不核对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已经认可,发包人 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3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 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已经认可。 (3 )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 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书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 工结算价款。 2 .竣工结算的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3)施工承发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4)招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报价书等; (5)工程竣工图纸、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 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7)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8)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 (9)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10)其他依据。 3.竣工结算的编制 (1)竣工结算的编制方法 1)采用总价合同的,应在合同价基础上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约定可以 调整的内容进行调整; 2)采用单价合同的,应计算或核定竣工图或施工图以内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依据合同约 定的方式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价格,并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措施以及工程索赔等 内容进行调整;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设计变更、工 程洽商、施工措施等内容的工程成本,并计算酬金及有关税费。 (2 )竣工结算的编制内容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竣工结算编制的主要内容见教材P265 (3 )竣工结算的计算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通常采用单价合同的合同计价方式,竣工结算的编制是采取合同价加变更 签证的方式进行。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价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价=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价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4 .竣工结算的审查 (1) 竣工结算的审查方法 1)采用总价合同的,应在合同价的基础上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约定可 以调整的内容进行审查; 2)采用单价合同的,应审查施工图以内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审查分 部分项工程价格,并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索赔等调整内容进行审查;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方法审查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设计变更、工 程洽商等内容的工程成本,并审查酬金及有关税费的取定。 除非已有约定,竣工结算应采用全面审查的方法,严禁采用抽样审查、重点审查、分析对比 审查和经验审查的方法,避免审查疏漏现象发生。 (2 )竣工结算的审查内容 1)审查结算的递交程序和资料的完备性 ①审查结算资料的递交手续、程序的合法性,以及结算资料具有的法律效力; ②审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相符性。 2)审查与结算有关的各项内容 ①建设工程发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其他⑦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见教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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