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重大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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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重大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事指南
BSZN-151062
BSZN-151062—2017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1日发布
区域重大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的办理对象是在本县辖区内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建设单位或组织、法人。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符合城乡规划;
(2)资料齐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不符合城乡规划的选址申请,不予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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