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承接我国到2020年森林面积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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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是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承接我国到2020年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实现“双增长”国际承诺,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林区经济转型,全面建设小康林区的重要时期,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林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林区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林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覆盖全林区42个企事业单位,规划区面积10.67万平方公里,规划期2011年至2015年,重大问题展望到2025年。
第一部分
“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林区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探索形成了生态优先、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保护好大兴安岭这片绿色林海,为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做出贡献”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明确的林业“四个地位”和“四个使命”要求,因应林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确定了“解放思想抓机遇、毫不动摇保生态、只争朝夕谋发展、关注民生促和谐”的林区总体发展思路,为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成功实施了职能剥离、辅业改制等重大改革
坚持与社会结合、与市场结合、与发展结合,确定了“强化两项职能,理顺一个关系”的体制改革思路。将林区承担的社会职能全部归位到各级政府,职工全部移交属地管理。在全国林业系统率先完成了森工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政府的改革任务,为国有林区改革树立了典范。对森工主业以外的200户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企业实施了以国有资产、国有身份“双退出”为核心的辅业改制,林区产权制度改革迈出了实质步伐。将林区职工的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全部纳入属地统筹,将职工家属和已脱离森工企业的“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人群、一次性安置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属地社会保障范围,林区职工群众在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方面基本实现了均等化。实现政府社会事业职能到位不缺位,林管局(森工集团)归位不越位。
三、巩固扩大了资源增长、生态良好的建设成果
坚持依法治林,杜绝超限额消耗森林资源,从严控制林地占用。坚持防治结合,建立和完善了森林管护网络和责任体系,加强了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处置能力。
与第六次连续清查相比,林区有林地面积达到803.4万公顷,净增3.9万公顷,增加了0.4%;活立木总蓄积量达8.87亿立方米,净增0.37亿立方米,增加了4.4%;森林覆盖率达到76.55%,增长了0.87%,森林资源总量恢复到林区开发初期水平。森林质量不断提高。生态保护成效居国有林区前列。
四、稳步加强了有进有退、集约发展的产业基础
依托林区资源禀赋,尊重产业发展规律,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确定产业发展重点,对林区产业布局和经营方式进行了重大调整。
坚持有限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优质材种比重,实现了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双提高”。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点、线、面融合的林区大旅游开发格局。坚持设立新平台、开辟新渠道的对俄采伐工作方向,积极拓展对俄资源开发合作空间。坚持生态优先、环保优先的原则,扎实推进探矿工作。
五、积极推进了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等重大举措
“十一五”期间,着力解决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职工人均年工资由8118元增加到16363元,增长了101.6%。全面推进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对215.39万平方米棚户区进行改造。着力解决基础设施严重滞后问题,下大力气开展生产生活环境改造。促进了林区民生和生产生活面貌的极大改善。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当前,林区处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既面临许多重大战略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国际社会对生态环境建设更加重视,生态保护和建设已经成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措施之一,林业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地区战略的深入实施,《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和“天保”二期工程的启动,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专项政策的出台,林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进入了大有作为的 “黄金发展期”。同时,通过体制改革,林区自身也明确了发展定位,理顺了发展关系,形成了健康、快速发展的新局面。
但是,林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一是生态建设责任重大。林区承担着建设祖国北疆绿色屏障的历史重任,也承载着中国政府兑现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国际承诺的历史使命,生态建设任务繁重。二是产业发展空间狭窄。国家将林区区划为禁止和限制开发地区,优势资源开发受限,资源转化难度加大。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础设施欠账严重,难以满足发展需求,特别是还有5.5万户职工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改造任务异常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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