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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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监督注册
1建筑单位申领监督注册表格。建设单位在申报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之前,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领取以下表格:
(1)《甘肃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表》。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
2建设单位提交监督注册资料。
建设单位在申报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副本。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4)施工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5)《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表》及表列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检测技术负责人等的资格证书。
3质监站审核监督注册资料。
质监站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填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资料核查表》,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注册手续或要求建设单位补报有关资料。
4质监站签发质量监督书。
质监站对提交文件资料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签发《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准予对该工程实施质量监督。
、监督准备
1质监站确定监督人员。
质监站在签发《甘肃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建筑项目的规模、工程性质、结构特点,委派有相应资格的监督人员组成监督组。
2监督组制定监督工作方案。
监督组针对工程特点,以质量行为监督和工程实体监督为主要监督内容,将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作为监督重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3监督组填写质量监督计划表。
监督组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填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并将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的主要配合监督内容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实施监督
1首次监督工作会议。
监督组在,应召开由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参加的首次监督工作会议:
(1)介绍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监督组组成人员,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
(2)告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主要内容、方式以及监督工作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技术标准等。
(3)明确工程参建各方相关配合事宜。
(4)核查施工单位编制、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核查监理单位编制、审批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6)核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提交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7)核查工程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的书面质量责任制度和质量控制程序管理文件可操作性情况。(8)核查(9)填写《建筑工程质量首次监督会议记录》。
2质量行为的监督质量行为程序
.1.1监督组在召开首次质量监督会议时,首先核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中所列内容,填写《建筑工程质量行为监督记录》。
.1.2在质量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应该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督,随机进行质量行为监督,每次检查情况均应填写《建筑工程质量行为监督记录》。.1.3当监督人员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行为时:
(1)监督组长签发《建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报告质监站站长签发《建筑工程质量局部停工通知书》,限期整改。
(2)监督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填记《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质量行为记录表》(3)构成违法的,按照规定程序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4)责任单位整改完毕后,上报《建筑工程质量整改结果报告表》或《建筑工程复工申请报告》;质监站收到质量整改报告3个工作日内予以复查,经复查仍未整改完毕,应再次签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符合要求的,监督组长报质监站站长签发《建筑工程复工通知书》。质量行为的监督内容。
监督组应对下列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抽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和重大设计修改重新报审情况。
(3)工程监理委托情况。
(4)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
(5)有无明示或暗示工程参建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情况。
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抽查的主要内容:
(1)勘察、设计文件签字、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出图印章是否齐全。
(2)签发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
(3)参加地基验槽、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4)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提出问题修改反馈情况。
(5)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3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抽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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