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质量协会章程修改).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定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协会章程
总 则
本协会名称为:定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协会,英文译名为:DingXi Intendance’s Association of Quality Technical ,(以下简称本协会)
本协会的性质是:由各县质量技术监督分协会以及市、县(区)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具有联合性质的研究、探讨和解决关于标准、计量、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诸多行业领域内的学术性、理论性和通用性问题的社会团体。本协会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质量振兴纲要》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和国家的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积极开展质量技术监督学术活动,普及质量技术监督科学知识;推进名牌战略步伐,为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为提高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总体水平,为加快小康社会进程步伐提供服务,做出贡献。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定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定西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协会组成后,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协会自然成为团体会员,再不得在各县民政部门注册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原标准化协会成为本协会的一个委员会,其名称及职能自然终止。
本协会办公地点设在定西市安定区公园路15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普及《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质量振兴纲要》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
开展质量技术监督学术活动;
普及质量技术监督知识,培训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人员;
开发质量技术监督信息资源,组织质量技术监督咨询服务;
接受委托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科技项目的论证,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科技成果的鉴定;接受委托承担对计量科技项目,标准化实施项目以及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特种设备技术项目进行评价和鉴定;
接受委托承担企业宣传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中《质量手册》编写工作;
加强同市(州、地)际之间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专家的联系与合作;
推荐或奖励质量技术监督优秀学术论文和优秀科普作品,表彰协会活动积极分子;
经常向有关部门反映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
关心和维护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者的利益,举办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者服务的各种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本协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和通讯会员。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并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即为本协会会员。
承认本协会章程;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或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工作的;或虽然没有学历,但从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两年以上又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能力者;
对质量技术监督科学技术研究和质量技术监督知识普及活动有一定贡献者;
热心和积极支持本协会工作并从事质量技术监督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
个人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提交入会申请书;
经本协会理事会审查资格;
填写入会登记表和审批表;
由理事会秘书处发给个人会员证。
凡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科研、设计、生产、管理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及各质量技术监督专业学(协)会,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支持本协会工作,自愿申请,办理入会手续,经本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即为本协会团体会员。团体会员应指派一位代表,参与本协会的有关活动。团体会员的代表必须是本协会的个人会员。
团体会员单位中的工作人员自愿加入协会时,按本章程第三章第八条规定办理入会手续。
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个人会员的权力是:
本协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本协会提出建议和批评;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学术活动;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质量技术监督论证会和质量技术监督鉴定会议;
有权反映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团体会员的权力是:
团体会员的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可选派代表参加协会有关学术活动;
可优先取得本协会的学术技术资料;
可要求本协会优先提供技术咨询和协助举办培训班;
可选代表参加质量技术监督论证会和质量技术监督鉴定会。
通讯会员的权力是:
对本协会工作有建议和批评权;
可自费参加本协会有关学术技术会议;
可优惠得到本协会有关学术技术资料。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个人会员的义务是: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积极参加研究、探讨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的学术、技术性问题;
积极为本协会撰写、翻译学术论文、科普文章,做学术报告,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向本协会提出建议;
做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质量技术监督知识普及的宣传员;
按规定交纳会费。
团体会员的义务是: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完成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