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国际结算方式之三——信用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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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一种信用证规定该信用证的使用方法是带有条款和条件,使其不许修改信用证,而能够更新或复活。这种信用证就是循环信用证。 2、用途:在进出口买卖双方订立长期合同,分批交货,而且货物比较大宗单一的情况下,进口方为了节省开证手续和费用,即可开立循环信用证。 3、种类: (1)按时间循环使用的循环信用证。 (2)按金额循环使用的循环信用证。 七、循环信用证 是在该证列入特别条款授权保兑行或其它指定银行在交单前预先垫款付给受益人的一种信用证。 预支信用证也称为红条款信用证,即凭包含一个“红”条款的信用证提供信用贷款。红条款信用证通常包含一个特别条款,授权议付行/通知行或保兑行或其它银行在交单前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金额预支给出口商。红条款信用证必须是不可撤销的。 预支信用证主要用于出口商组货而资金紧张的情况,所以这种信用证的预支是凭受益人光票和按时发货交单的保证进行的,有些信用证则规定受益人要提交货物仓单作抵押。 根据预付金额,分为全部预支和部分预支信用证 八、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L/C,Prepaid L/C) 信用证中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但又规定“远期汇票可即期付款,贴现利息和承兑费用由买方负担”。这种信用证称为买方远期信用证(buyer‘s usance credit),亦称假远期信用证。 买方远期信用证用于即期付款的交易中,是买方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九、买方远期信用证 十、软条款信用证 信用证条款中包括一个或一些灵活条款,这些条款弹性很大,足以改变信用证的性质。 常见的软条款类型: 规定信用证在开证行到期 规定某些但具有特定人会签 规定议付时提交买方收到货物的证明 规定货物抵达目的港后经买方检验合格方予以付款 故意使信用证条款和合同条款不一致 知识回顾 一、信用证的定义与特点 二、信用证的形式与内容 三、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四、信用证业务当事人 第四节 信用证结算分析 一、信用证结算的使用背景 在收款风险较大时,采用信用证结算对出口商比较有利。 1、进口商资信欠佳或对进口商不了解 2、进口国存在严格的外汇管制 二、信用证结算的优缺点 (一)信用证结算的优点 1、出口商收款风险较小 由于信用证结算的信用基础是银行信用,银行(开证行、保兑行)取代进口商成为第一性付款,只要出口商能履行合同并提供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那么开证行一般会付款,或者说出口商通常能收回货款。这是信用证结算被普遍采用的最主要原因。 2、进口商可以控制出口商的履约情况 通过信用证条款可以规定出口商的装货日期,使货物的销售能适合时令。 3、融资较方便 信用证结算与贸易融资的关系十分密切,贸易融资已成为信用证结算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出口商在与银行打交道时每一个环节都可能从银行得到资金融资,并且融资手续比较简单。贸易融资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贸易双方的资金周转困难,对出口商的作用尤为明显。 4、对相关银行来说 对开证行来说,开出信用证是贷给进口商信用,并不占用资金,而且还有手续费的收入,而且也有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付款后,还有进口商的单据为保证。 对出口地银行来说,有开证行的保证,只要严格审单,议付后可以向开证行索偿,还可以收取手续费和贴息。 (二)信用证结算的缺点 1、贸易风险依然存在。 信用证结算中存在的贸易风险包括进口商的提货风险和出口商的收款风险两方面。 2、进口商资金占用时间长。 为降低开证风险,开证行通常要向进口商收取信用证金额一定比例的押金,增加进口商的资金负担。免收押金的客户则要占用银行提供的信用额度,减少贷款、担保金额。 3、结算速度慢、费用高。 三、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一)信用证的审核 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后,必须对所收到的信用证以买卖合同为依据进行全面审查。如发现任何与合同不符而又不能接受或无法做到的条款和规定,应通知进口方进行必要的修改。 虽然通知行只负责核对信用证的真实性并进行通知,并无审核信用证的义务。但是实务中通知行往往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而审核信用证。 1、银行的审证 银行主要负责对信用证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其审证的重点内容包括: A.审查开证行资信 开证行的资信主要取决于: (1)资产的大小。 (2)银行的分支机构多寡。 (3)历史的长短。 (4)往来关系的好坏,业务多少,过去的业绩等等。 银行对开证行的资信调查,要靠平时资料的积累。对一些大银行的资信情况,则可以从其信用等级中了解大概。国际金融界每年都对世界性大银行的资信进行评级,譬如:最高评级为AAA或Aaa,最差为D,若一家银行被评为C级或D级,则其资信属于差的行列。 开证行资信不清楚的,应在仔细查清其资信后才能使用信用证;开证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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