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袁辉餐饮店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单位(盖章):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袁辉餐饮店环评单位(盖章):杭州泰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年5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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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袁辉餐饮店
新建项目
总投资
10万元
建设单位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袁辉餐饮店
建设地点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高沙社区117号一楼南
行业代码
H6210正餐服务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依据
个体名称预先核准【2016】第330198401853号
主管部门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开分局
工程规模
预计日客流量64人次
建筑面积
60m2
排水去向
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环保投资
1万元
法人代表
联系人、电话
身份证号
邮编
项目
基本
情况
1、项目由来、内容及规模
业主看好餐饮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欲出资10万元,成立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袁辉餐饮店,主要从事中式餐供应。建设项目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高沙社区117号一楼南,租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高沙社区
117号居民周国庆自建的房屋进行经营,租赁面积60m2。房屋性质为自建用房,共设64个就餐位,日接待顾客约128人·次。
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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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二)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项目所在地
高沙小区118号餐饮店餐饮店房东用房本项目 ★★空调外机小区道路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
高沙小区118号
餐饮店
餐饮店
房东用房
本项目
★
★
空调外机
小区道路
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如下,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油烟排放口
高沙小区116号
餐饮店
餐饮店
废水排放口
学林街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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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三)
周围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高沙社区117号一楼南,项目东侧隔过道为餐饮店;南侧隔小区道路为学林街商铺;西侧隔过道为餐饮店;北侧紧邻房东用房,详见图一周围环境概况图。
工艺流程、设备及公用工程
1、平面布局(详见附图)
2、项目主要设备清单
表3-1项目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餐桌
14
张
—
2
消毒柜
1
台
—
3
保鲜柜
1
台
—
4
冰箱
1
台
—
5
保洁柜
1
台
—
6
双眼猛火灶
1
台
—
7
4眼煤气灶
1
台
—
8
油烟净化装置
1
套
位于厨房夹层
9
空调
立式空调3P
1
台
外机安装于南侧
项目主要设备有双眼猛火灶1台,4眼煤气灶1台,厨房配套设备若干,油烟净化设施1套等。厨房灶头折算后为3个基准灶。
3、生产班制及定员
本项目全年营业350天,营业时间为9:00~22:00(夜间不营业),职工人数为4人,工作制度为单班制。
4、公用工程
给排水:项目给水由自来水公司提供。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厨房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汇同其它废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高沙小区污水管道后最终汇入学林街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放。
供电:项目供电电源由就近城市电网接入。
厨房燃料:厨房使用清洁能源。
空调:本项目空调冷热源采用立式空调(3P),外机放置在南侧外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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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四)
1、环评等级确认
根据本项目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环评等级为环境影响登记表。
2、评价适用标准
(1)厨房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表4-1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60
75
85
表4-2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数
≥1,<3
≥3,<6
≥6
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
≥1.67,<5.00
≥5.00,<10
≥10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m2)
≥1.1,<3.3
≥3.3,<6.6
≥6.6
(2)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表4-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