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内部审计制度[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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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工作与咨询活动,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评价机构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提高它们的效率,从而帮助机构实现其目的。
在我国现有的审计体制下,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在企业内部并直接对企业领导层负责,这一制度安排,导致了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的丧失。因为相当多的企业由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董事会本来应代表所有者的利益,而在上述情况下,董事会却与经营者的利益相一致,经营者在实质上控制了董事会。内部审计作为向董事会或经营者负责的职能部门,客观上必须服从其领导,这就使内部审计范围难以触及管理高层的决策。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企业,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与企业各个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使得内部审计人员难以做出客观的职业判断。这样的职能定位,使我国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一直以“差错纠弊”、“堵塞漏洞”的财务审计为主导,很少以积极的方式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更不能满足企业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也不能满足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对内部审计的要求,必须加以改进。
审计源于两权分离,也就是说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审计产生的基本前提,以公司制为代表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两权分离的必然结果。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发展,仅有CPA(注册会计师)的外部审计已经不能满足要求。内部审计机构的建立是现代企业组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制度的形成则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和其他管理制度一起形成有机的整体。我们必须不断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研究和宣传,以便形成良好的内部审计工作氛围。
内部审计职能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依赖于内部审计职能定位的高低。如果内部审计职能定位过低,审计主体将难以摆脱经营者的领导,其独立性将受到损害,这必将导致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使内部审计失去存在的意义。因此,必须改变内部审计机构向企业经营者负责的局面,而应通过向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来向董事会负责,进而向全体股东负责。这不是简单的形式上的改变,而是为了实现内部审计的基本目的必须具备的条件,即实现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人员的客观性的根本保障。
由于我国内部审计滞后于国际内部审计的发展,一方面要求内部审计的工作目标与我们的实际水平相适应,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这就需要我们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工作目标和工作质量来缩小差距。通过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使内部审计从传统的财务审计向评价管理控制的有效性发展,进而扩展到帮助企业改进管理和为组织增加价值、提高组织运作效率的现代内部审计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使内部审计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展,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才能使内部审计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才能满足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总之,内部审计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深刻的认识,在制定和实施管理制度时,都必须考虑最大限度地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作者单位鞍钢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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