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252-1-2018水运工程施工环境监理规范.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S
JTS252-1—2018
水运工程施工环境监理规范
ConstructionEnvironmentalSupervisionCodefor
PortandWaterwayEngineering
2018-01-29发布
2018-04-0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2018·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运工程施工环境监理规范
JTS252—1—2018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18年4月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水运工程施工环境监理规范》(JTS252—1—2018)的公告
2018年第16号
现发布《水运工程施工环境监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252—1—2018,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8年1月29日
制定说明
制定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水运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和绿色交通建设的发展需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系统总结我国水运工程施工环境监理经验,借鉴相关行业标准,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编制而成。主要包括水运工程施工准备期环境监理、施工期环境监理、交工及竣工验收环境监理、文件与资料等技术内容。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参编单位为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目次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3)
4施工准备期环境监理 (4)
5施工期环境监理 (5)
5.1一般规定 (5)
5.2环境监理交底 (5)
5.3水环境保护 (5)
5.4大气环境保护 (6)
5.5声环境保护 (7)
5.6固体废物影响防治 (7)
5.7生态环境保护 (7)
5.8环境污染事故处理程序 (8)
5.9巡视和旁站 (8)
5.10工程变更 (8)
5.11工地会议 (8)
6交工及竣工验收环境监理 (10)
6.1交工验收环境监理 (10)
6.2竣工验收环境监理 (10)
7文件与资料 (12)
7.1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 (12)
7.2监理文件与资料内容 (12)
7.3监理文件与资料归档 (13)
附录A施工单位常用表 (14)
附录B环境监理常用表 (24)
附录C本规范用词说明 (27)
引用标准名录 (28)
附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总校人员
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29)
条文说明 (31)
1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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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落实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中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满足环境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
化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水运工程施工活动对环境影响的监理。
1.0.3水运工程施工环境监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水运工程施工环境监理规范(JTS252—1—2018)
2
2术语
2.0.1施工环境监理EnvironmentalSupervisioninConstructionManagement
在工程施工期间针对施工活动中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恢复等工作的监理。
2.0.2环境污染事故EnvironmentalPollutionAccident
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违反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和相关操作规程的施工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3基本规定
3
3基本规定
3.0.1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性质、环境影响特点、周边环境敏感情况等因素,配备相应的环境监理人员和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在项目总监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环境监理工作。3.0.2从事环境监理工作的人员应熟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掌握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并取得相应资格。
3.0.3环境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
(1)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