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住宅类)7篇.docx
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住宅类)7篇
篇1
买受人(甲方):
卖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商品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房基本情况
甲方销售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天津市XXXX区XXXX路XXXX号,房屋类型为住宅,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商品房权属情况
该商品房权属情况为:甲方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所有权。商品房销售后,甲方和买受人共同向房屋登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付款
1.甲方与乙方约定,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XXXX元,总金额(人民币)XXXX元整。
2.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房价款: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房价款XXXX元整。
(2)XXXX年XX月XX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房价款XXXX元整。
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双方同意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XXXX%时,乙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一次性付款的房价款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内。
第六条房屋交付及验收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内,向乙方交付该商品房。
2.甲方交付该商品房时,应通知乙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进行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3.甲方应保证所出售的商品房权属清晰,无任何纠纷;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XX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XX日内,向物业管理企业报备房屋使用情况,并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物业管理企业不能正常提供物业服务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在保修期内,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房屋质量问题的,甲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满后,房屋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应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如因乙方装修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在接收房屋时,应对房屋及其设施进行查验,并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及其设施出现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在房屋交付后,应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相关费用。如因乙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导致物业管理企业或供暖单位停止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0.在房屋交付后,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乙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XX的违约金;逾期超过XX日的,乙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XX的违约金;逾期超过XX日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
3.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因甲方原因导致物业管理企业不能正常提供物业服务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物业管理企业不能正常提供物业服务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津市某住宅项目
2.项目地址:天津市某区某街某号
3.房屋类型: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