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乡镇狂犬病预防工作计划与2017年乡镇环保工计划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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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乡镇狂犬病预防工作计划与2017年乡镇环保工计划汇编
2017年乡镇狂犬病预防工作计划
为巩固我镇预防控制狂犬病成果,杜绝狂犬病在我镇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预防控制狂犬病文件精神,结合本镇狂防工作实际,现将20**年预防控制狂犬病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按照年初县委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镇的实际,党委政府要对全镇狂犬病防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落实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务求做到领导重视,人员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详实计划,任务制定到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县狂防办相关文件,制定我镇狂犬病防治工作目标计划如下:
1、成立20**年狂犬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
2、制定20**年各季度狂犬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季度狂犬病防治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3、与各村(居)委会签定20**年狂犬病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把任务分解到各村(居)委会。
4、落实犬只育苗达100%;
5、对方家沟村,断碑村1、2社疑似疫点的犬只进行全部捕杀;对场镇的散养犬、流浪犬进行集中捕杀;
6、进一步宣传养犬农户对犬只进行栓养,对狂犬、恶犬、流浪犬进行捕杀;
7、各村办好专栏,对狂犬病防治工作加大宣传。
8、镇狂防办公室负责落实好狂犬病、狂防工作迎检相关资料的准备;
三、认真摸排,目标分解到位镇党委政府根据县上下达的目标任务,要将我镇全年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各站所室、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明确各负责人、村(社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村驻村干部负责指导此项工作,镇上的领导实行分片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抓落实。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年度参合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榕合医办〔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我县2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为中心,按照“政府扶持、农民自愿、大病统筹、以收定支、保障适度,规范管理、民主监督、三级联动、惠民利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县行政村覆盖率达百分百,参合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
二、工作内容(一)参合对象凡是持有本县户籍的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公益类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本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中:在校大中专学生应参加大学生医保;20**年12月之前,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应继续参加职工医保,如20**年需改成参加新农合,须由原参保机构出具停止参加20**年职工医保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合;失地农民可根据其家庭意愿以户为单位选择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外地嫁入本县满一年,经本人申请,户籍所在地村(居)出具其不继续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年度新农合及其他公益类医疗保险的证明后,也可随其家庭成员一同参加本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80年代前嫁入我县并生儿育女,至今仍维持事实婚姻关系,但其户籍尚未迁入我县者,应尽快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其中确实无法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者,可在配偶或子女户籍地村居缴纳当年个人参合费用并注明户籍无法迁移的原因,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或子女)的身份证号码、合作医疗证号码后,由乡镇(街道)新农合领导小组统一造册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登记参合(登记表式样见附件2)。
(二)基金筹集1、政府资助。20**年政府资助将不低于20**年,具体各级政府补助标准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由于参合群众医疗需求进一步释放、推行优惠政策、扩大补偿范围等原因,可能导致当年补偿基金使用额超过筹资总额。为了确保参合群众利益,透支部分由县财政给予兜底。
2、社会捐助。鼓励乡镇、村集体、企业及个人捐资。具体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收缴,并及时存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社保专户。
3、个人筹资。根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年度参合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榕合医办〔20**〕1号)精神,20**年度农民个人筹资标准统一确定为每人每年90元。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二级(含)残疾以上),农村二女结扎户(父母及女儿每户4人)和“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子女户(父母及子女每户3人),其个人筹资由县财政给予资助(每人每年90元)。
(三)基金收缴。①除“农村计划生育医疗补助对象”、“民政医疗救助对象”、“残疾人医疗救助对象”以外的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每人每年90元标准以户为单位一次性收缴,村(居)在收取参合费用的同时应向参合人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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