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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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广州出口加工区 广州保税区
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
〔20 〕 号
申请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预计总投资 万元 本年资金需求 万元 预计开工时间 年 月 预计竣工时间 年 月 施工工期 月 建设理由及依据
(项目建设的社会经济意义,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管委会、区政府文件或会议纪要) 建设条件
(规划、土地、环境等具备情况) 建设内容及主要工程(工作)量 投 资 估 算
(项目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 项目建议单位及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项目建议单位意见: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建设业主单位审核意见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国土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建设或农业林业水利等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节能减排审查意见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要求 拟建项目有关依据(文件、批复)□
拟建项目方位图□
拟建项目建设现场有关图片资料□
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标准□
其他能说明拟建项目建设情况的有关资料□
备注:1、财政投资预计一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重大在建项目及未列入相关规划的道路管网等市政建设项目;需委托符合规定资质的和项目专业要求的咨询机构编制符合规定深度的项目建议书。
2、农业、林业、水利基础设施类项目由农业林业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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