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晴隆县五朝天风电场环评报告表环评报告.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本)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贵州绿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年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道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表一)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561405 建设地点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大厂镇大湾村 立项审批部门 贵州省 批准文号 [2016]31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风力发电
D4414) 占地面积
() 绿化面积 总投资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年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风能是清洁、储量极为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开发风能资源是减少空气污染、减少有害气体排放量的有效措施之一,风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对调整能源结构、缓解环境污染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为加快省新能源发展,省发改委、省能源局于2011年编制了《贵州省新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新能源规划》)并报请省政府批准,根据《新能源规划》及《贵州省分散式风电开发实施方案》,贵州省境内共规划了190个风电场,装机规模约900万kW,规划总投资989.4亿。
属于《新能源规划》建设项目之一,为贵州省普安县雾隆风电场的二期工程普安县雾隆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新店乡花月村普安县雾隆风电场项目采用,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h。雾隆风电场主要由一座110kV升压站、37台2000kW风机、37台箱式变压器、35kV集电线路及场内外施工道路等组成,其一座110kV升压站在设计时已预留晴隆县五月朝天风电场风电场位于晴隆县大厂镇大湾村普安县雾隆风电场东侧,贵州省能源局于201年月日印发了《关于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黔能源新能2016】31)(附件)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规定,本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据此,于201年月委托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附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在多次现场详细踏勘、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及环境特点,于201年月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本次环评内容不包含升压站的输出线路环境影响和辐射环境影响。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修订,2016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2016年1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年月1日施行)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
1、中华人民共和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