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点位布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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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64-2013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
设技术规范(试行)
王澎蛟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
规划、设立、建设与维护等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HJ 633-2012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技术规定(试行)
术语和定义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 urban assessing stations
以监测城市建成区的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目的而设置的
监测点,参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其设置的最少数量根据本标
准由城市建成区面积和人口数量确定。每个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
点代表范围一般为半径500 米至4 千米,有时也可扩大到半径4 千
米至几十千米(如对于空气污染物浓度较低,其空间变化较小的地
区)的范围。可简称城市点。
术语和定义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区域点 regional assessing stations
以监测区域范围空气质量状况和污染物区域传输及
影响范围为目的而设置的监测点,参与区域环境空
气质量评价。其代表范围一般为半径几十千米。可
简称区域点。
术语和定义
环境空气质量背景点 background stations
以监测国家或大区域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本底水平为目的而
设置的监测点。其代表性范围一般为半径100 千米以上。可
简称背景点。
术语和定义
污染监控点 source impact stations
为监测本地区主要固定污染源及工业园区等污染源聚集区对当
地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而设置的监测点,代表范围一般为半径
100~500 米,也可扩大到半径500 米~4 千米(如考虑较
高的点源对地面浓度的影响时)。
术语和定义
路边交通点 traffic stations
为监测道路交通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而设置的监测点,
代表范围为人们日常生活和活动场所中受道路交通污染源排放
影响的道路两旁及其附近区域。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原则
代表性
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能客观反映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环境空气
质量水平和变化规律,客观评价城市、区域环境空气状况,污
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满足为公众提供环境空气状况健康
指引的需求。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原则
可比性
同类型监测点设置条件尽可能一致,使各个监测点获取的数据
具有可比性。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原则
整体性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应考虑城市自然地理、气象等综合环境
因素,以及工业布局、人口分布等社会经济特点,在布局上应
反映城市主要功能区和主要大气污染源的空气质量现状及变化
趋势,从整体出发合理布局,监测点之间相互协调。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原则
前瞻性
应结合城乡建设规划考虑监测点的布设,使确定的监测点能兼
顾未来城乡空间格局变化趋势。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原则
稳定性
监测点位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应变更,以保证监测资料的连
续性和可比性。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要求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
位于各城市的建成区内,并相对均匀分布,覆盖全部
建成区。
采用城市加密网格点实测或模式模拟计算的方法,估
计所在城市建成区污染物浓度的总体平均值。全部
城市点的污染物浓度的算术平均值应代表所在城市
建成区污染物浓度的总体平均值。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要求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
城市加密网格点实测是指将城市建成区均匀划分为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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