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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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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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2006年9月8日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由国定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也就是说,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规定权利、义务的,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它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
第一节 会计与会计法
会计是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渐从生产职能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管理职能,其本质是对一定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录和报告,并通过所提供的会计资料,作出预测、参与决策,实行监督,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首先表现为单位内部的一项管理活动,即对本单位的经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但会计在处理经济业务事项中所涉及的利益关系则超出了本单位的范围,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有关利益。因为一个单位的经济活动不可能是孤立进行的,必须面面
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对法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狭义的会计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发布施行的会计法律。书所讲的会计法,主要是指广义的会计法。
我国是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会计发展的历史源长,会计法的发展同样也具有悠久的历史。我国最早的一部的封建法典——战国时期的《法经》,即对会计问题作出相定;之后的秦律、唐代的《唐律疏议》、明代的《大明律》、代的《大清律》等都对会计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北洋于1912年起先后两次拟就了《会计法草案》;1913年3月《会计法条例》,同年10月2日重新修订改称《会计法》,章37条。这是中国独立进行会计立法的首次尝试。1935年814日,国民政府重新发布了《会计法》。我国台湾省现行的会法有两部,1935年8月14日公布的《会计法》,适预算单位,另一部是1948年1月7日公布的《商业会计法》,用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工商企业。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1999年月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的《会计法》。《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制定的依据计法》,它通常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具体名称出现。如年12月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1992年日国务院批准,同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章是指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国务院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所制定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会计规章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和会计行政法规。属于这个层次的有,财政部2005年1月以24、25、26、27号令的形式,发布《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16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以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委派制管理等。会计规章制度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
第四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包括会计工作管理组织形式、管理权限划分、管理机构设置等内容。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有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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