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要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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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 * 问答第35页,课题未履行正式报批手续,课题承担单位不得随意增减课题合作单位,不得向未填列的单位转拨经费 * *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管财〔2006〕426号)、《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补充规定》(国管财〔2007〕217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国管财〔2008〕331号)同时废止。?? * * * * * “十二五”经费管理的几点变化 1 2 3 调整支出结构; 完善间接成本补偿; 增加绩效支出; 简化预算调整程序; 强化法人责任制 2014新政策 一、专项经费使用的基本要求 二、具体支出科目及注意事项 三、国务院2014年11号文件讲解 四、我院科研经费管理要求 主 要 内容 第一部分 专项经费使用的基本要求 “八不准”—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一)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财务核算 财务核算要求: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专项经费 自筹经费 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承担单位:及时核拨经费,加强监督管理 合作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积极配合管理 签订合同(协议)——明确预算、职责、任务 预算执行 法人管理责任制 预算为标准 按预算执行 精心编报 监督检查 财务验收 预算执行 预算申报 预算的重要性 三性: 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 把握预算调整权限 调整依据: 财教〔2011〕434号 2014新政策(国发[2014]11) 报批手续: ※ 财政部批准:总预算调整、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 ※ 科技部批准,财政部备案:总预算不变、合作单位之间增减预算 ※ 单位审批,科技部备案:总预算不变、费用明细间调整 不得调整:间接费用 可调整: 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 可调整但不得调增: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会议费、差旅费、国际交流与合作费可以调剂使用,但不 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 1.牵头单位与合作单位要统一意见、协商一致,自下而上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2.预算调整理由要充分,根据课题科研实际需要提出。 3.预算调整要有书面申请及审批手续。 4.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5.合作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间接费用不得调整,3个支出科目不得调增。如要调整,一定事先取得科技部批准。 第二部分 具体支出科目及注意事项 专项经费使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1、 设备费 ※ 列支研究期内发生的支出; ※ 不应列支预算外设备购置费; ※ 应有完整的设备验收入库入账手续; ※ 不能列支大量实验室必备常规通用和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 2、 材料费 ※ 应有完整的出入库手续; ※大额大宗物资采购需签订合同协议 ※ 不能列支生产性材料、基建材料、大宗工业化材料、普通办公材料(笔、纸张、墨盒等) 专项经费使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3、 测试化验加工费 ※ 支付给外单位(如在本单位进行测试,本单位的测试化验加工部门应为独立经济核算单位) ※ 须签订合同,附测试结果 如果不是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不能直接列支测试化验加工费,测试化验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可在相应科目列支。 如果是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可在测试化验加工费中列支,但不能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而应该按单位内部价格,即按照实际测试、化验、加工内容发生的成本进行测算。 专项经费使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4、 燃料动力费 ※ 用于可单独计量的大型设备消耗水、电、气、燃料 ※ 不能单独计量的应从间接费用列支,不得计入燃料动力费(我院不申报此项预算) 5、 差旅费(新政策)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 出差人员应为课题组人员 ※ 按照国家差旅费标准执行,要严格审批,手续齐全 ※ 不突破三项预算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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