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图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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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申办程序:
1、出具环评文件执行标准在3个工作日完成;2、出具环评文件预审意见在5个工作日完成。
建设项目评价文件审批程序:
审批时限: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60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报告表30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登记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包括技术评估时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审批程序流程图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不属许可
拆除、改造和闲置污染治理设施批准流程图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1
申请人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书(表)
2、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
3、项目环评文件、“三同时资料”及竣工验收的其它相关资料
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0个工作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现场验收
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交
需限期整改的,整改完毕后的
不属许可范围的,退回申请人
出具验收审批审查意见,公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信息
1、将批复反馈申请人;
2、社会公告;
3、环保局存档
排污单位申请
提交1、申请和工商执照等。2环评及“三同时”、竣工验收等文件资料,治污设施管理制度和技术能力相关资料。3、应急预案和设施、装备。
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受理
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0
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交
建管污控股审核
环保局会审
环保局审批
(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政府审批
(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发放许可证
申请人到环保部门领取《闲置或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申请表》。环保部门开具告知书。
申请人向环保部门提交1、《闲置或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申请表》2、申请的正式文件一份;3、新建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方案或替代污染防治设施的验收意见一份;4、污染排放应急处理措施一份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环保部门受理(向大气排放30个工作日,向水排放1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材料不全的,补齐材料
环保部门审查材料,进行实地核查,做出审批决定
许可条件:1、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能力或效果不能满足治理要求,需要在原址改变治理工艺或处理能力建设;2、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由于企业改造或扩建等需要重新建设;3、污染防治设施己被其它设施替代;4、特殊情况需要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5、排污单位有应急预案和装备、设施。
环保部门将审批决定书面送达申请人
环保部门将审批决定备案并公布
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1、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2、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验收证明;3、保证危废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4、《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环保部门审查
20个工作日内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现场核查
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
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意见
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
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意见 并向社会公告
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
准予许可的报上级环保部门备案、审批
环评文件审批印发:1、环评文件审批文稿签发;2、通知建设单位领取审批文件;3、跟踪服务州局、省厅和环保部审批的项目。
环评文件公示和审查:1、审核环评文件内容;2、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为10天;3、草拟环评文件行政审批文稿。
环评文件审批受理:项目业主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建设单位报送环评文件审批件(纸制2份、电子版1份);2、环评文件专家技术评估意见;3、环评编制机构修改环评文件内容对照表。
环评文件评估:1、委托环评技术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评估;2、向环评文件评估机构提交10份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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