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司尔特: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1-01-31.pdf

发布:2018-04-14约2.52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1-001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39”号文核准,安徽省司尔特肥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8,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33.1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966.82 万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 64,424.25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 29,542.57 万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 “众环验字(2011 )006 号” 《验资报告》予以确认。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会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已在农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76001040029999,截止 2011 年 1 月 26 日,专户余额为 739,668,188.41 元。该专户用于公司70 万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以及按照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20000 万元,开户日期为2011 年1 月25 日, 期限12 个月。明细如下: 存单号 存入日期 存入金额 存期 年利率% 起息日 到期日 000040382 5000 万元 一年 2.75 000040383 5000 万元 一年 2.75 000040384 5000 万元 一年 2.75 000040385 5000 万元 一年 2.75 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 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 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宏源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 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 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应 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强、韩志谦可以随时到农业银行 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 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保荐机构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农业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 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募 集资金存放机构应及时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