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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工作规范.doc

发布:2017-06-03约小于1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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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工作规范 【目的】 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成长, 共享学习培训资源,规范学校工作流程, 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 【工作流程】 教学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 四川水电高级技工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参会情况登记表 第( )号 外出学习/培训 外出参会 学习、培训、参会人员 时间段 地点 学习、培训、参会主题 举办单位 是否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是 否 进行交流情况 未进行交流 于 (时间)在 (地点)进行过交流,交流人员有 上交相关资料时间 上交相关资料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四川水电高级技工学校·四川省水利电力机械工程学校 根据教师培训计划或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由学校批准,教学处安排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教师参加。 外出学习、培训老师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协调安排好自身工作,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涉及调、停课的到教学处领取调、停课表,按照要求填写后一份系部留存,一份交回教学处留存。 教师外出学习 系部监督外出学习、培训老师原自身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其他老师代替上课情况) 教师按照培训单位要求,认真学习,注重维护学校形象。 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撰写一篇关于培训的新闻稿,并将相关学习、培训照片及时上交教学处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宣传。 外出学习、培训老师回校后必须在两周内写一篇学习心得或考察报告上交教学处,在一定范围内(全校或教研组内,具体由教学处安排)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更多教师了解新动态。 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将学习、培训中相关资料和光盘,复制一份上交到教学处。并填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参会情况登记表》,未按学校要求执行的老师今后将取消培训资格。 外出学习、培训结束,履行正常销假手续,凭发票报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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