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海建康城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与考核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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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质量管理办法及考评标准
1、编制目的
1.1通过规范、督促监理作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最终实现项目管控质量和产品质量;
1.2衡量到岗监理人员从业素质,激发责任;体现在岗人员价值、价格;
1.3量化监理工作绩效。
2为确保监理工作质量,体现优质优价,结合公司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与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配套执行。
3本“办法”作为《监理委托合同》协议约定之一。
双方具体约定以下内容
4.1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资质、资格,未满足招标条件、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有权拒付当月监理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
4.2从监理合同总价中单列10%作为监理工作绩效‘考核金’,与本“办法”考核挂钩;建设单位单独列入考核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0.5元计算。
4.3项目完成既定节点计划目标、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监理工作质量月度绩效考核分值,年终综合各月考核分值进行加权平均的得分值/100×考核金金。其中考核金的70%奖给监理人员,30%返回监理公司。
4.4考核兑现部分的‘考核金’由监理单位委托建设单位直接发放到监理部个人。
具体考核办法
5.1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控制、考评第一责任人为工务部主任及分管专业工程师;
5.2考核以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或监理部)为对象;
5.3考核由建设单位现场工务部负责,经项目工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核后生效。
5.4监理工作每月考核一次,在次月5号前完成。
5.5监理工作考评采用扣分制,满分为100分;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满分。考核以60分为合格。当月考核分大于等于95分时,当月考核分按100分计算,连续三次考核不满60分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5.6监理部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对公司资料库,年终平均分小于80分的,该监理公司将不能参加建设单位下一项目的监理投标。
5.7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考核项目和各考核项目的分值进行增、减调整。
5.8监理工作质量月度考核评分表及汇总表 ,由建设单位编制保存。
5.9《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被列为“一票否决”的,即当月一旦发生该类事件,则监理考核得分为零。
本办法自监理单位接到“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执行。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评标准
分项考核内 容
子分项
考核内容
满分
子项扣分标准
扣分
得分
合同诚信
(5)
监理机构组成质量
项目总监与合同约定不符(拒付监理费)
5
项目总监、监理人员出勤率不满足合同约定(扣1~5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资格不符合要求(扣5分)
监理人员分期配置人数与合同不符(扣1~3分)
监理工作程序
(70)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审批
5
未督促(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或工序开始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扣2~5分)
未在7个工作日内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未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监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等 (每延误一日扣0.5分)
经监理初审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等)中技术方案、施工工艺、工期安排、特殊工艺处理等明显不合理(扣2分)
原材料质量控制
5
材料进场2天后无《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或没有试验合格文件擅自用于工程上(每批次扣5分)
监理审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不认真负责(每批次扣2分)
监理见证取样弄虚作假 流于形式(每批次扣2~4分)
工程使用的材料与报验材料或与业主要求不符,监理未发现(每批次扣2~4分)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材料 弄虚作假而监理未发现(每批次扣5分)
工程质量控制与质量验收
36
未在2个工作日内批复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 工程报验申请表(每延误一日扣2分)
分项工程明显不具备开工条件而允许开工或者没有阻止开工(扣2分)
未及时发现图纸或技术变更中错、漏、碰、缺问题,造成工程质量返工或工期延误的(每次点扣3~10分)
擅自取消样板制作、或样板验收未通过即大范围施工(一票否决!)
施工单位未按图纸、变更或相关规范、规定和样板施工的,监理未及时发现造成工程质量返工或工期延误的(每次点扣3~10分)
结构造型错误、构件漏缺(一票否决)、结构断面与设计不符(一票否决!)
钢筋规格、数量、型号与设计或设计变更不符(一票否决!)
验收中监理未对所验收部位进行实测、实量(扣6分);监理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抽查该部位合格率小于规范合格要求的(每个点扣1~2分)
督促工程整改类的“监理通知”中未注明“监理通知回复”期限(每单扣3分);未按“监理通知”整改或整改后未回复“监理通知”,监理单位采取妥协的(每项扣3~5分)
已验收工程资料不齐全、不真实(扣4分)
施工单位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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