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精糖》(征求意见稿).pdf
特级精糖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特级精糖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甘蔗、原糖为直接或间接原料,采用无硫添加的碳法精炼工艺生产的精制白砂
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
GB/T35887白砂糖试验方法
GB4789.2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要求
4.1感官要求
4.1.1晶粒应均匀,粒度在下列某一范围内应不少于80%:
——大粒:0.63mm~1.60mm;
——中粒:0.45mm~1.25mm;
——小粒:0.28mm~0.80mm;
——细粒:0.14mm~0.45mm。
4.1.2晶体或其水溶液味甜、无异味。
4.1.3糖品外观应干燥松散、洁白、有光泽,每平方米表面积内长度大于0.2mm的黑点数量不多于
3个。
4.2理化要求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3
表1
项目要求
蔗糖分/(g/100g)≥99.8
还原糖分/(g/100g)≤0.03
电导灰分/(g/100g)≤0.02
干燥失重/(g/100g)≤0.04
色值/(IU)≤20
混浊度/(MAU)≤5
不溶于水杂质/(mg/kg)≤5
4.3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项目指标
铅/(mg/kg)≤0.1
总砷/(mg/kg)≤0.1
二氧化硫残留量/(g/kg)≤0.010
4.4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
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