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的编制(提纲).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PAGE
PAGE 1
提纲: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的编制
本讲座内容及所用表格均以《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为基础。
东莞市建设局规定2004年10月1日(深圳市要求为2005年1月1日)新开工的建筑工程,必须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第一部分 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资料
1、立项申请报告批复:建设单位按工程隶属关系向县(区)级以上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取得批准立项文件。
2、固定资产投资许可:工程建设必须取得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许可文件,原凭投资许可证申办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有关手续,改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准文件或年度计划办理;已实施登记备登记备案确案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凭投资项目登记备案确认书办理相关手续。外资企业建设项目还应取得省、市外经行政主管部门的投资计划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报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建设单位向县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建设期间应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工程竣工后,由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的行政机关换发土地使用证。
6、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单位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7、公安消防审核意见书: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求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设计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通过审核后,取得公安消防审核意见书。
8、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取得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9、施工中标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必须实行施工招投标的工程,应取得招标单位或招标管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议标工程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0、监理中标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必须实行监理招投标的工程,应取得招标单位或招标管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11、施工合同:包括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施工合同和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署合同。
12、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署的工程监理合同。
13、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凡是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取得质量监督登记表。
14、施工安全监督登记表:凡是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取得施工安全监督登记表。
1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其他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隶属关系,向县(区)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取得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注意事项:
1、《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由监理单位提供给施工单位资料员。
凡政府投资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和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的下列工程,应当进行工程监理公开招标:
1)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的;
2)工业、交通、能源、市政、公用等基础设施投资在30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
3)政府指令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
4)其他建设工程(不包括按规定可由业主自主发包的工程项目)的监理招投标工作,业主在市交易中心办理报建登记后,自主选择招标方式组织招投标,招标结果报交易中心备案。
2、此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公安消防审核意见书》、《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施工安全监督登记表》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都是非常重要必备的文件,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建设前期将此类法定建设程序资料办理完毕,竣工时提供一份原件给施工单位。
3、容易出现的问题:
议标工程既无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又无《中标通知书》。
各种许可证与各种验收文件中所表述的建筑面积、规模不一致。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所表述的建筑面积与《施工图审查批准书》中的审图面积不一致。
分包工程(桩基、防水、预应力、幕墙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合同和分包单位资质文件未收集归档。
第二部分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