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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样板间合同.docx

发布:2019-07-19约3.76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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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板间 委托拍摄合同 甲 方: 乙 方:哈尔滨市香坊区伟岸摄影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乐松小区5-1 邮 编: 邮 编:150040 电 话: 电 话:0451 传 真: 传 真:045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 动力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65030154730001157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张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委托任务及进度 1.1委托任务 1.1.1为加大公司重大活动报道宣传力度,制作宣传画册 做好影视资料建档、存档工作,签订本合同。 1.2委托拍摄内容 1.2.1拍摄项目内样板间C版8套样板间及4个大堂、D版12个样板间及2个大堂,计划拍摄三次,第一次拍摄C版样板间及D 版样板间,整改后第二次拍摄D版样板间,如须整改将拍摄第三次D版样板间,每次拍摄任务完成后5---10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经验收后乙方不留备份。 1.3拍摄要求 1.3.1乙方将每次拍摄的重要内容编辑成光盘交给甲方存档。 1.3.2拍摄指标达到印刷出版标准,以备今后使用; 1.3.3刻制光盘2套。 1.4进度 1.4.1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提出拍摄要求,乙方须提前到达拍摄地点,保质保量完成拍摄任务。 二、质量标准第乙方完成的制作成果应达以下标准: 2.1不低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宣传样品、样稿所体现出来的质量标准; 2.2乙方所提供的作品质量需得到甲方的认可,如果每出现一次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拍摄,乙方需重新拍摄,直到得到甲方的认可; 2.3符合甲方商业用途; 2.4刻录DVD光盘要求无马赛克、无划伤,能够正常播放,读取编辑,具高画质画面。 三、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3.1 第一次 乙方每次拍摄的单价(C半样板间)为:人民币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一万二千元整。 乙方每次拍摄的单价(D半样板间)为:人民币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一万二千元整。 第二次 乙方每次拍摄的单价(D半样板间)为:人民币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一万二千元整。 第三次 乙方每次拍摄的单价(D半样板间)为:人民币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一万二千元整。 样板间三次拍摄总价共计:人民币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四万八千元整 3.2付款方式 甲方每次拍摄的实际发生量付款, 即2012年00月00 日前支付合同签订之日 起至0000年00月00 日期间发生的款项;确定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相当于合同总价或当次付款金额的发票及 结算单(签字盖章) 。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纳税款或开据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给 甲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 4.1甲方保证委托的拍摄任务内容合法。 4.2甲方应在拍摄任务启动前 5 个工作日内将拍摄任务提交乙方。 4.3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拍摄制作费用。 4.4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方案等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5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拍摄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 五、乙方责任 5.1乙方保证具有完成拍摄制作任务的合法资格, 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 5.2乙方保证其拍摄制作成果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社会公德,不会造成对 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侵犯,且不会妨碍甲方以任何形式对该成果加以利用。否则, 乙方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3乙方保证其拍摄制作成果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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