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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至巴里坤(奎苏)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PDF

发布:2017-05-30约字共1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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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至巴里坤(奎苏)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合同段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 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 YBSJ-1 设计甲级资质、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公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注:1、拟承担本项目全线沿线管理及服务设施勘察设计任务且注册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的投标人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进行了相关备案。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段 业 绩 要 求 近5 年内至少完成2 个高速或一级公路的勘察设计任务(单个合同段里程不 小于30km )。 YBSJ-1 近5 年内至少完成2 个高速或一级公路项目的管理养护与服务房屋建筑工程 2 的勘察设计任务(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m )。 注:1、“近5 年内”指从2012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 、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委托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并按照投标人填 报的完成情况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完成情况是指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其中“初步设计已批复” 的证明材料应为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彩色复印件,“施工图设计已批复” 的证明材料应为施工图设计批复意见的彩色 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 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 (勘 察设计时间或设计批复时间、公路等级、设计内容、里程长度等),则投标人还须提供业主单位或发包人 (不包 括其内设及派出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原件放入正本之中,出具时间必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定。 3、单个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满足本表中多项要求的,评审时可分别认定相应业绩。 4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标准所指公路项目(不含市政及厂区、林区、矿区、港区内的专用道路等) 包括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不包括大中修项目。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 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设计人员) YBSJ-1 合同段 序号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 年内至少担任过1 个(单个合同段里程不 1 项目负责人 1 小于30km )高速或一级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路线分项负责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 年内至少担任过1 个(单个合同段里程不 2 1 人 小于30km )高速或一级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线分项负责人 路基、路面分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 年内至少担任过1 个(单个合同段里程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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