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自我 远离传销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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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自我 远离传销 大学生涉世未深,对社会的复杂性却往往很难估计到,但又对丰富的社会生活充满好奇,加上急于追求成功的欲望,往往会走上一条可回头的弯路。传销就是多数人的转折口,其不但让经验不足的大学生措手不及,还会给大学生的生活、学习乃至身心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掌握一些关于传销的基本安全知识,抵制这一侵害,学会如何保护个人安全,同时,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去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有序。 传销的危害 如何防范传销 传销是以发展推销人员入会为主要目的,通过入会人员的入会费用非法谋利。其本质是一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蒙骗群众,敛聚钱财,极具欺骗性的违法犯罪活动。 特征: 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了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加入时所缴纳的费用。 传销组织往往没有固定的店铺,大多是以一个个成功的案例而吸引别人加入其中。其模式是一个非常不稳定的金字塔模型,他中间任何一个部分出现问题都会导致金字塔的瞬间倒塌,组织者主要利用后参与者缴纳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传销活动的特点 1、“拉人头”成为当前国内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主要形式,其采用诱骗、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精神控制等手段诈取钱财,实质上已构成刑事犯罪。 2、手段更加恶劣,组织更加严密,绝大多数“拉人头”传销是把人员骗往异地,然后聚集在民宅活动,通过个人银行卡划转钱款,组织者是异地遥控,实施严格的“家长式”管理,进行封闭式培训洗脑,灌输传销理念,教唆诱骗人、发展下线方法。 3、人员结构更加复杂 4、一些转型企业从事传销活动,违规培训,跨地区雇佣推销员、雇佣在校学生从事营销活动等情况时有发生。 5、利用“互联网” 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日益突出。非法组织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介绍传销方法,受高额入门费,组织传销网络,使用复式计酬,通过银行卡划账,有的钱直接汇往境外 传销组织发展下线的重点人选 优先发展的5类人 同学 同事 同乡 朋友 邻居 不适合发展的5类人 太穷的 只吹不干的 思想太左的 党政机关干部 事业称心的 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惯用的手段或者表现形式 在诱骗群众上当受骗,非法组织往往根据诱骗对象的情况以招工、做生意等为诱饵,以许诺高额回报,迅速致富为诱饵,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直复营销、特许营销、网络营销、消费营销、滚动营销、框架营销、动力营销等幌子,有的还宣称直销合法,称自己的营销模式是最先进的,已经过某某部门认可,公司领导人获得过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被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直销实验基地”等等,骗取他人信任诱骗他人参加。 2004年3月,震惊全国的以传销“欧丽曼”产品的传销组织被重庆市公安彻底摧毁。据重庆警方的案件资料显示,这起传销案的人群,超过2000人,而他们绝大多数是来自全国十几所高校的大学生。 经查,2003年10月以来,只有初中文化的河南农民秦永军在广西说服正在西安某高校就读的辛某某、唐某某加入传销组织后,几人带领30余名“组员”将传销网络从广西迁到重庆渝北区、合川市、巴南区,以“三无”产品“欧丽曼”化妆品为媒介,组成了“欧丽曼”传销团队。随后 ,他们在重庆市渝北区打着所谓“欧丽曼(香港)亚太有限公司”的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邀人入伙,再通过同学之间、朋友之间、亲属之间发展下线,形成多层次传销网络。 传销人员主要聚集在街道的民房内,生活条件十分窘迫。传销人员中,80%是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分别来自湖北、河南、江西、山东、云南、四川、河北等地院校。在传销组织的控制下,有的学生明知上当受骗,却不得不按照“上线”的要求发展人员;有的明知违法,为挽回损失,仍去骗自己的亲朋好友;有的为了生存,甚至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案例】 2005年1月19日,放寒假的大学生李某接到张某的电话,张某希望男友到广州相聚,并称有工作机会,可以打两个月工赚点钱。李某信以为真,于21日抵达广州,次日清早,传销组织的组长龚某和赵某就宣布了内部管理规定:“白天上课,晚上开会,外出需经同意及派人跟踪监视,晚上十点后不准外出等等”。同时劝说李某交钱加入,作为张某的下线。身为大学生,李某立刻明白自己被骗进了传销窝,并深知做传销的恶果。于是他要求张某一起回家,但张某以深陷其中,坚持在这里工作很好,能赚钱。李某不堪被软禁,又请求龚某放他回家,龚某非但不准,还派了一个男子时刻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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