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学年度弟二学期研究发展会议会议纪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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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發展會議會議紀錄
開會事由: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發展會議
開會時間:九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
開會地點: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
主持人:蔣研發長偉寧
出席者: 紀錄:蕭育仁
蔣委員偉寧、蔡委員義本、李委員建中、魏委員慶隆、張委員時禹、李委員誠、張委員維安(劉阿榮 代)、張委員惠文、許委員健平、
陳委員錕山、王委員棣、林委員玉泉(呂秀娥 代)、楊委員君仁、陳委員哲俊、廖委員述良、鍾委員鴻源、陳委員彥良、劉委員阿榮
請假:陳委員錦村、李委員瑞騰、葉委員永烜、張委員正陽、朱委員延祥、劉委員光能
列席者:
施秘書小文、周組長世傑、曹組長恆光、何主任靖遠、楊主任思明、鄭執行長月婷、湯郁玲小姐、何美玲小姐、黃慧文小姐、蔡佩書小姐、郭恆禎小姐、黃麟貽小姐、陳芝岑小姐、蕭育仁先生
請假:詹組長益仁
壹、報告事項
一、本會議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三十五條及研究發展會議組織章程第五條規定,召開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會議。
二、本次會議討論議案共七案,有關研究中心設置與設置辦法修正,為文學院哲學研究所「應用倫理研究中心」設置備查案及工學院「能源研究中心」設置辦法修訂備查案;新訂法規部分,分別為「國立中央大學專業技術鑑定作業要點」、「國立中央大學學術研究傑出獎勵辦法」、「國立中央大學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設置辦法」;有關法規修正案,分別修正「國立中央大學建教合作辦法」、「國立中央大學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辦法」及「國立中央大學創新育成中心設置辦法」。
貳、工作報告:
一、主席報告
(一)四月一日國科會後卓越計畫截止,初步有六個案子在規劃,希望有更多的案子透過適當的整合提出,本處將予以協助。
(二)有關五年五百億之規劃,透過台灣聯大提出申請,目前除奈米與腦科學中心外,另已向教育部申請環境與能源中心及尖端智慧系統與電子研究中心。另規劃五中心分別為語言與社會文化中心、台灣經濟發展中心、生物工程中心、生物資訊與影像處理中心及光電中心。原本希望以台灣聯大與台大競爭,但似乎仍有變化,目前有關一流大學之規劃,最終會選擇兩三所、初步以每校發表論文數及研究生比作為指標,可能有十幾所學校符合,期望以十年時間作為競爭,如此不會於短期間被淘汰,但仍須努力。透過本會交流委員間之想法,將有助本校之研究發展。
(三)新增系所部分仍持續規劃中,本校去年新增三系所分別為光機電、能源、生物物理。今年就新增員額部分,可望爭取三個新設單位,另外調整員額部分,對於本校特色有幫助者且不會產生排擠效益,仍會持續規劃。
二、企畫組
委員意見:無
三、研究推動組
委員綜合意見:請增列各單位之建教合作計畫管理費收入總數,以供委員參考。
主席裁示:1.本處將於一週內提供各單位建教合作計畫管理費收入總數及校管理費支出情況,未來研發會議將會增列相關數據。
2.提供各院、系研發能量數據,並與其他研究型大學做比較。
四、智權技轉組
委員意見:無
五、育成中心
委員綜合意見:1.技轉組與育成中心之關係需釐清,兩者是否合併可予考量。
2.育成中心BOT後之角色為何?如以私營方式發展,中大是否提供空間?則校內程序為何?私人公司是否可進入校園?相關法規需要釐清。(會計室王委員棣)
3.回饋機制應建立,未來應自給自足。(會計室王委員棣)
主席裁示:1.育成中心未來走向仍須進一步思考,應以自給自足為原則。
2.育成中心茁壯後應有具體績效及建立回饋機制。
3.BOT案所需空間及其規劃仍須經過校內一定程序並提交校務會議及相關會議通過,且BOT所衍生之相關問題,仍須進一步討論。
六、貴儀中心
委員綜合意見:1.國科會規定校外單位使用本校儀器所產生之費用需繳回國科會,此規定並不合理,請向國科會爭取改列入校務基金。
2.校方支援1250萬元配合購買儀器款,將壓縮其他單位之資源,因此配合款是否應由建教合作計畫、管理費支應或校外爭取經費。另外國科會給貴儀中心之運轉費不足,所以仍由校方支援貼補,因此需思考本校現有財源還有多少能力支援,基於使用者付費之原則,需再思考資源分配問題。(會計室王委員棣)
3.要求使用儀器的教授,於發表論文時,需註明是使用中央大學貴儀中心儀器。購置儀器後所產生之成果,應列入工作報告內,以爭取委員之支持。
4.資訊公開並且建立機制,系所取得較多之經費者,應付更多的責任,因此購置儀器應進行效益評估,建立合理分配 方式。如校方補助專案經費,可考慮是否適當調整該系所之其他資源。
主席裁示:1.所衍生之經費作通盤檢討。
2.目前貴儀中心九部儀器依國科會規定繳交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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