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制度汇编.pdf
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项目基本信息采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部负责对集团公司、子公司实施的或以集团公司义中标的项
目实施管理。
为在管理过程中有效实施控制、服务与协调,促进项目规范化运作、制度化
管理,最终实现项目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的管理目标,必须在工程建设初期
对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精准掌握,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是集团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施的或以集团公司义中标承揽的工程
项目,均纳入本制度管理范围。
第二章信息采集管理
第二条分类管埋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要素特征、管理职能和实施主体分为直管项目、合作
项目、总承包项目三类。
直管项目由工程部直接管理或组建和批准组建的项目部负责进行现场管理
的项目;合作项目由集团公司与其他单位合作,且工程部直接管理,并派驻现场
代表的项目;总承包项目由集团公司承担全部项目实施工作,集团公司指定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具体负责实施管理的项目。
第四条信息来源
由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开工内5日内,根据项目实施前考察有关资料及提供
的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工程上马会、工程现场调查资料、任免文件等相关情况,
向工程部提供相关生产管理基本信息。
第五条工程类别划分
工程类别按专业工程类别划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
程、桥梁工程等工程。
第六条工程项目信息填报的内容
详见附表:工程项目基本信息表
1.直管项目、合作项目需在正式施工前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工程部上报,总承
包项目由承建项目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收集汇总》报工程部。
2.工程项目在过程管理中发生较大变化情况的(如项目规模发生较大变化、
重大设计变更、停工复工、业主机构称等),必须当月及时进行更新上报。
第三章处罚规定
第七条未及时汇总上报信息的处罚规定:直管项目、合作项目未按本办法
及时上报生产信息的,给予项目实施单位200-500元/次经济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由工程部拟订,其修订权、解释权归工程部。
第九条本制度报董事会审核后,经集团董事长审批通过后颁发执行。
工程项目实施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提高工程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科学
性、预见性和指导性,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确保工程项目能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
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工程部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管理,及协调工程建设
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第三条工程项目实施计划是生产组织、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是根据工程
项目的集团公司项目要求、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工程项目在一定期内
要完成的预期目标。通过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协调,实施合理有效地组织
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实现最佳的组织、进度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编制并按程序报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审批。
工程部负责编制物资设备采购供应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施工进度计划、项
目前期征迁进度计划、工程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等,同保证各种计划要相互衔
接,相互支持,切实可行。
第五条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必须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均衡组织施工,避免
赶工现象的出现,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第二章工程项目计划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