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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人才证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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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人才证书

【中科院人才证书使用及管理规定】

一、证书用途

本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由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颁发,用于表彰在科研、教学、管理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证书持有者享有以下权利和待遇:

1.在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等方面,可作为重要参考材料;

2.享有中科院相关活动、论坛的优先参与资格;

3.可优先申请中科院各研究所、研究院的工作岗位;

4.可获得中科院有关机构提供的专业培训和进修机会;

5.可获得中科院相关学术期刊的优先发表资格。

二、证书颁发

1.证书颁发对象为在科研、教学、管理等领域具有显著成绩、突出贡献的中科院所属单位在职人员;

2.证书颁发条件如下:

a.在科研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取得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科研成果;

b.在教学领域具有丰富教学经验,教学成果显著;

c.在管理领域为中科院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证书颁发流程:

a.由所在单位推荐;

b.经中科院相关部门审核;

c.由中科院颁发证书。

三、证书使用

1.证书持有者需妥善保管证书,不得涂改、伪造、变造;

2.证书持有者在使用证书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科院相关规定;

3.证书持有者在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等方面使用证书时,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

四、证书管理

1.中科院设立证书管理机构,负责证书的颁发、使用和管理;

2.证书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证书管理制度,确保证书的规范使用;

3.证书持有者在使用证书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证书持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

1.本规定由中科院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声明:

中国科学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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