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推动高等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中提出的“五个坚持”原则,即: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以确保生源质量。
3.在复试录取中的各个环节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加强复试中各项考核的量化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
二、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我院复试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院长任副组长,研究生处、纪检监察处主要领导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指导及协调我院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参加复试考生的确定
根据国家划定的初试上线分数及我院今年招生规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达到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依照我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女生比例,男女生分别由高分至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或方向,所有合格考生均参加复试。院内各相近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导师情况作适当调剂使用。
(二)复试方式、科目及成绩评定
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的内容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笔试和英语口试。复试重点考核学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人文素质及健康状况等。
2、复试科目和分数:①英语(其中口语40分,笔试卷面100,折为60分,共计100分);②专业课(其中面试40分,笔试80分,共120分)。
3、笔试科目
(1)专业课笔试科目:
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公安学专业侦查学方向笔试科目为:“刑事侦查学”;公安情报学方向笔试科目为:“犯罪情报学”;禁毒学方向笔试科目为:“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方向笔试科目为:“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治安学方向笔试科目为:“治安案件查处”;公安管理方向笔试科目为:“公安管理学”;犯罪学研究方向笔试科目为:“犯罪学与犯罪心理学”;公安法制研究方向笔试科目为“证据法学与刑事政策学”。公安技术专业刑事科学技术方向笔试科目为:“刑事技术综合”;网络安全执法技术方向笔试科目为:“计算机软件综合”;法化学方向笔试科目为:“化学综合”;人体检验与鉴定技术方向笔试科目为:“病理学与生物学基础知识综合”。刑法学专业中国刑法方向笔试科目为:“刑法总论与刑事政策”。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学方向笔试科目为:“证据法学”。分析化学专业笔试科目为:“化学综合”。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笔试科目为:“计算机软件综合”。法医学专业法医病理学方向笔试科目为:“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方向笔试科目为:“法医物证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笔试科目为“刑事诉讼法学”。警务硕士报考刑事侦查系、公安情报学系、经济犯罪侦查系、治安学系、公安基础部、法律教研部、警察技能战术训练部的考生,专业笔试科目为“公安学基础理论”;报考网络犯罪侦查系、痕迹检验技术系、文件检验技术系、声像资料检验技术系、法医学系的考生,专业笔试科目为:“刑事科学技术”。应用心理专业笔试科目为:“公安学与犯罪心理学”。公共管理笔试科目为:“公共管理学与时事政治”。
上述复试科目属综合性科目,其考试内容一般不超过指定的参考书范围,但具有综合性、应用性特点。
(2)英语笔试的考核内容包含听力及基础英语。
专业和英语笔试考试时间为90-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由不同科目的分值确定。考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实施。各系(部)命题教师担任主考,请院纪检监察审计处派一人进行考场巡查。命题教师要注意命题的质量和试题内容的保密性。
(3)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加试,加试科目按照招生简章中指定的科目进行。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复试时需要加试。加试科目按照文法类(报考公安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法律硕士、应用心理等专业)、理工类(报考公安技术、分析化学、计算机应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