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薪资方案及奖罚制度.docx
业务员薪资方案及奖罚制度
为了提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本照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薪资制度:
第一条:工作考勤
1、工作日志,每天做MetaCR工作活动。
2、工作月计划、周计划,每周五提交本周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第二条:薪资构成:
底薪+绩效工资+提成第三条:绩效提成
1、业绩额因人而定,本人和公司结合制定业绩具体数额。
2、业绩额依年度为期限,本年度未完成规定业绩额的50%时,第二年基本工作减半发放,直至完成年度额时照发。
3、完成或超额完成业绩额后,依据以下规定核算提成:
A、工程合同单价利润率低于20%时,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接受,若考虑合同回款较好(有预付款或按进度及时支付时)公司接受时,业务人员不再提成,只算作年度业绩额。
B、工程合同单价利润率20%~25%时,依据合同回款达到合同额的78%后,个人与公司按2:8利润分成。
C、工程合同单价利润率25%~35%时,依据合同回款达到合同额的78%后,个人与公司按3:7利润分成。
D、工程合同单价利润率35%~45%时,依据合同回款达到合同额的78%后,个人与公司按4:6利润分成。
E、工程合同单价利润率45%以上时,依据合同回款达到合同额的78%
后,个人与公司按5:5利润分成。第四条:业务费用
1、阜外业务车费按实际数额,住宿费+餐补(35元)+交通补助(35
元),日标准不超过200元。阜内按公交票面报销。
2、招待费用,业务人员完成业绩额数时按合同额的0.5%上限报销。超出部分属于个人提成中抵公司业务税务。
第五条:奖罚制度
1、在任职期间和任职期后,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密制度》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和公司利益,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2、业绩考核以六个月为一阶段,一年为期限。当本年度未完成业绩额的50%时,第二年的基本工作减半发放。一直到全额完成年度额时当月恢复发放。
其它未尽事宜可协商补充。
工程有限公司
2015.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