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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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研究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
为认真执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制度,贯彻《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及《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得到全面健康发展,学校设立优秀研究生奖励制度,对学习勤奋、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科研学习和个人综合发展方面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现我学部研究生奖励评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细则。
机构设置
学部研究生奖励工作评审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组长:主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副部长
副组长:主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部长
成员:研究生助理及助管
奖项名称
校优秀研究生;
校优秀毕业研究生;
校优秀学生干部;
研究生单项奖励;
研究生各类专项奖学金;
校先进研究生班集体;
校优秀研究生标兵。
参评条件
优秀研究生
优秀硕士研究生的评选范围为二、三年级硕士生;优秀博士研究生的评选范围为二、三、四年级博士生,(以上均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学习阶段必修课成绩取得C的课程少于2门(含2门);
在科研工作中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所在寝室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学校每年在荣获“校优秀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中择优评出不超过10名校优秀研究生标兵。
校优秀毕业生
至少获得过一次校优秀研究生称号;
获得过市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校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范围与校优秀研究生的评选范围相同;
校优秀学生干部应是担任学校或院系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党团支部、班委干部的研究生;
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在各级社会工作中工作扎实、业绩突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所在寝室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校研究生单项奖励
评选范围与校优秀研究生评选范围相同,且与校优秀研究生和校优秀学生干部不得兼评。
科技创新奖:要求申请者在科研学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课题研究上有重大发现;在国际知名刊物上发表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专利成果;
文体活动奖:要求申请者在校级及以上学生文体活动竞赛中有突出表现,获得较好名次,为学校赢得荣誉等;
社会实践奖:要求申请者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工作,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在学校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相关荣誉。
研究生各类专项奖学金
评选范围为毕业年级研究生,硕士生三年级(两年制专业为二年级)、博士三、四年级(以上均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符合专项奖学金设立协议对获奖研究生的要求;
在政治思想、个人品行修养、参与社会实践以及学校、班级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公认;
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专业领域权威期刊发表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
所在寝室为文明寝室。
校先进班集体
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力。按时过党团组织生活,召开班委会;班干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努力开展各项工作,是班级的核心和骨干力量;
班级活动丰富,凝聚力强,思想积极向上。班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比例在60%以上;积极参加校、院研究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争取集体荣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校、院、班级组织的挂职锻炼、社会考察、调查、参观、科研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经常开展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和体育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或奖励;
学风优良,成果显著。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尊敬师长,全体同学课程考试成绩优良率较高,二、三年级的班级同学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有获奖论文;
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
班级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全部为文明寝室。
评审细则
校优秀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在评奖学年度内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活动,计算综合得分并按学校分配获奖名额评出拟获奖人并公示,在公示期内接受同学的询问和举报,由研究生工作组评议,学院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
评分内容分3项(见下表)。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
项目 权重 二年级硕士 三年级硕士/博士 学习成绩 0.5 0.2 科研成果 0.3 0.6 社会活动 0.2 0.2
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只考察公共基础课和必修课课程成绩,且公共基础课和必修课的总门数最多为8门(多于8门的取成绩最高的前8门,但公共基础课必须包含在内;博士只计算英语和政治)。
英语成绩,A、B分别按90分、80分计算,其他成绩按实际分数计算。
学习成绩总得分计算如下:
,其中i为所选课程。
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上限50)
科研成果一项只考察上一学年度内(上一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0日)论文发表情况(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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