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及温室培育车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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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河环保分局拟对国家林业局东北栎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橡产品深加工项目-实验中心及温室培育车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
对国家林业局东北栎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橡产品深加工项目-实验中心及温室培育车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9日-2017年7月5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 024联系地址:沈北新区辉山农业高新区明珠路1号大厅36#环保窗口(110164)
国家林业局东北栎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橡产品深加工项目-实验中心及温室培育车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国家林业局东北栎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橡产品深加工项目-实验中心及温室培育车间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
沈阳市沈北新区
三、建设单位
辽宁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1869.99万元,占地面积23333.45m2(35亩),总建筑面积4990.5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栋3层实验中心,建筑面积2650.5m2,一栋1层温室培育车间,建筑面积2016m2,及配套附属设施。
六、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室废水废液收集于专用存放桶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2、噪声
项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置于密闭间内,设备基础安装减振装置,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破损的实验用品、过期的实验样品失效的固态化学试剂、空化学药瓶等。破损的实验用品主要为玻璃器皿、包装材料等,属于无毒无害物品,能综合利用的加以回收,不能综合利用的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实验室失效的固态化学试剂、空化学药瓶等均属危险固体废物,对于危险废物,必须分类收集,杜绝混放,标签清楚,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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